公款为醉驾副局长买单,权力真“贴心”

2011年12月21日 07:13   来源:红网   钱桂林

  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至今尚未归还县财政。今年1月30日,李富得为了取得伤者家属刑事谅解,与伤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双方约定李富得一次性赔偿146万元,伤者家属永不追究。3月15日,临桂县法院判决,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12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庶民交通违法,轻者面临着经济处罚,重者则要接受刑事处罚;而“官驾”呢,一旦出了事儿,有公家“托底”,有的甚至能逃避法律责任。像这位副局长李富得大人,因为公款赔偿积极,便免予了刑事处罚。

  如今官场总有一些怪现象,有些官员吃喝嫖赌全由公款报销,现在连醉驾肇事赔偿也可以由公款买单。这种该让官员承担的而不让他们承担,该严肃处理的却不处理,无疑是对官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放纵。政府替醉驾官员赔偿买单,其实就是变相充当“保护伞”。这样也许会助长官员违纪犯案的气焰,反正有公款买单,不吃白不吃,不赌白不赌,撞了也不怕!

  中央纪委、监察部2009年11月发出的《关于几起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报》明确指出: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

  用公款为醉驾肇事官员买单,虽然暂时平息了死者家属的情绪,但触发了更大范围的民愤和更多的社会问题,反而将公权部门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遭受舆论的炮轰。不知临桂县用纳税人的钱替肇事副局长买单作何解释?不过,有一点必须记住——违背纳税人的意志,无视公平正义,迟早会要偿还的!现在老百姓有较强的仇官心理,自然与公权部门乱花纳税人的钱有关。

  副局长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而被免予刑事处罚,这与巨额赔偿有很大的关系,换做平民百姓能有此“福气”?恐怕跪到政府部门门前哀求一个月都没有用。看来,还是权力好呀,年轻的朋友们,赶快努力吧!考上公务员,不愁没官做,以后惹事了自有公款买单。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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