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评选的非技术因素

2011年12月13日 07:58   来源:长江日报    采桑子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质疑工程院新晋院士谢剑平院士资格,因为其研究“烟草减害”。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也表示谢剑平的当选是科学界的耻辱,其研究成果会误导公众。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回应质疑,称谢剑平当选“自有其道理”。(见12月12日《京华时报》)

    笔者注意到,赞成的意见集中在科研水平方面。谢剑平的研究方向是,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卷烟“减害降焦”法。在这一领域内谢剑平显然是成就卓著的,当选院士前,他已三度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甚至于早在19年前,他已成为“烟草系统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这样的成就,在业内显然是当然的佼佼者。

    反对的意见也很鲜明。认为中国降焦减害是伪命题有之,比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最早介入控烟的工作者杨功焕直截了当地指出,谢剑平的研究“一点都不新鲜”。认为谢的研究成果直接得益于烟企,因而参评院士有悖国际惯例者有之;甚至于借此直陈“院士评选机制有很多漏洞”者亦有之。

    研究烟草科技的人该不该当选院士?这实在是一个爆炸性的议题设置。对于“烟草院士”之挺和反,都不难找到理由,但似乎又都难说服对手。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在我国院士更是一个体现着科技水平、政治荣誉、福利待遇等多重因素的超级荣誉。

    因此,院士评选除了拼科研水平、科技成果本身的技术因素外,对社会责任、道德因素以及社会反响、公众接受程度的考量,又绝非一个可有可无的因素。

(责任编辑:王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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