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展览裸女画像,没有尊重何来艺术美感

2011年11月09日 08:05   来源:红网   张楠之
    11月7日,湖北美术学院门口竖立一张长宽均约4米的全裸女性画像,过路的部分女性采取回避方式快步走离,男性路人拍照留念。美院此举被指是对女性的贬低。美术馆馆长称美院举办艺术展、人体展,市民有反应很正常,将此画像推介出来是为提高人们艺术审美鉴赏水平。(11月8日《武汉晚报》)    

    要说把裸女画像摆在路边是在贬低女性,也没有道理,毕竟至少从美院的出发点来说,没有这个意思,恰恰相反,美院是将其作为“美”来展示的。说男性别人拍照留念是对女性的贬低,也没有道理,因为既然在摆在了人人都可经过的马路边上,既然每个经过的人都可以看到,既然美院将其摆出来的目的就是所谓的通过让市民观看来“提高人们艺术审美鉴赏水平”,那就无法阻止“男性路人拍照留念”。既然能看,为什么不能拍照留念呢?

    社会发展到现在,把创作或者展出全裸女性画像当作“伤风败俗”之举的人,恐怕已经少之又少了,大多数都会把这样一幅画当作一幅艺术作品,而不是淫秽作品。但是,任何一种艺术、任何一则艺术作品,都有一个受众接受面和接受度的问题。比如说,一座普通的人物雕塑,放在城市的任何一个角度,都不会遭人反感;而一个抽象的先锋的雕塑作品,却可以因为某个社区的多数人看不懂、不接受而反对其落户该区域。    

    裸女画也是一样,如果放在博物馆、美术馆、画展上,就不会有人觉得有何不妥,而且,如果有人觉得不妥,他可以选择不去参观。但是,如果是把这样一幅裸女画放在了任何人都可以经过的街道,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的地方,出现有人认为不妥,甚至认为自己因此而受到了冒犯的现象,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而且,这样一幅裸女画,在一些尚未有过性经验的青春期少年那里,激发起的可能不仅仅是美感,甚至根本不是美感,而是性欲的冲动。千万不要板着正人君子的面孔来教育青春期的孩子们,说这是美,产生性欲是不道德的,是不对的。要知道,人毕竟是动物,尤其是对性懵懂好奇的青春期少年来说,裸体,那就是性的载体。    

    更可怕的是,如果裸女画对潜在的性犯罪者形成刺激,还有可能增加性犯罪发生的机率。这在性犯罪学上,是有理论和实证研究的依据的。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即使是“己所欲”,也不能乱施于人。因为,你想要的东西,你所希望看到的东西,不一定能为别人所接受。这其中,没有欣赏水平的高下之分,只有喜欢与不喜欢的区别。    

    从本质上来讲,这里不涉及对艺术、对美的欣赏,而是一个只与尊重有关的问题。你可以说是路人的脑子想歪了,是路人不懂得欣赏美,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受到了冒犯,那么,在公共场合展示这样的“美”,就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是不妥的。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面孔来,以一种强硬的姿态来提高别人的“艺术审美鉴赏水平”,本身就是对别人的不尊重。没有尊重,何来的艺术美感?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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