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铜川两百多户业主反映:他们2007年前买的商品房,在今年去办理房产证手续时,却意外发现,他们买的房子居然是经济适用房。这些业主当初买房掏的钱是商品房的价格,而且他们也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为保障民生,国家每年都下达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这给各地政府财政带来不小压力。地方政府不但不能从中赚钱,而且还要贴钱上去。但是,上级下达的任务又不能不完成,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就让单位集资建房算作保障房,有的地方则尝试廉租房“共有产权”或直接出售廉租房的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
但一切手法都不及铜川这样的胆大与“聪明”。据说,铜川地方政府是规定同意开发商将经济适用房当作商品房卖。如此,政府一方面不但不需要投入一分钱建设保障性住房,相关税费一分也不少,另一方面,卖出房子的产权性质仍然是经济适用房,向上报仍然是建了保障性住房,这样地方政府也就完成了上级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甚至是超额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这不是一举双得的好事吗?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这意味着开发商建设房屋的成本很低,这样低成本的房子拿到市场上当作商品房卖,开发商必然是赚得盆满钵满,而这样的操作据说是政府明确下文允许的。那么,政府官员允许开发商这样做,这到底存在什么猫腻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查查。
说到底,在经济适用房变身为商品房的背后,是政府和政府官员为民谋利还是与民争利的一个问题。一个法治和公共服务型的政府,是会把民生放在首要位置,真心建设保障性住房为民谋利的;而一个糊弄上级、玩弄权力的政府,必是与民争利的政府。铜川出现的问题,不仅仅是追究经济适用房为什么会变成商品房的问题;更应当追究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何瞒上欺下,甚至从中搞腐败的问题。要从体制上防范他们玩变身游戏,从而打造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以保障当地民众真正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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