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公路管理局5日向媒体通报称,其所辖高阳治超站党支部书记郝丽(女)因酒后乘车堵塞交通造成严重影响被免职。(2011年10月5日中国新闻网)
应该说,领导者的形象,是一种号召力和凝聚力。而人民群众最大的愿望,就是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能像孔繁森、任长霞、牛玉儒那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然而,保定市高阳治超站党支部书记郝丽作为带班领导国庆值班,下班后和女同事到一家个体餐馆就餐,并饮用白酒。就餐结束后,乘坐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沿省道保沧公路东行至距离县城6公里处,二人酒兴发作,竟然将轿车停放公路中央,造成过往车辆滞留。保定市公路管理局称,鉴于郝丽的失态行为造成车辆拥堵且严重影响了交通官员的形象。10月4日,经该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免去郝丽高阳治超站党支部书记职务。
毫无疑问,郝丽因影响官员形象被免,深得民心。形象,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的外在表象。良好的个人形象,既是高尚人品、端庄举止、优雅气质的外在表现,也是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干事创业的能力素质和追求卓越表现的具体反映。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自身的形象,不是小事。因为他们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个人,更重要的是代表着干部队伍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教育领域,常听人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这足见领导者的重要性。
而大山的巍峨形象是一土一石堆出来的。一名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是靠吹出来的,而是靠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用实际行动干出来的。立言容易践行难,嘴说得再好,如果只是纸上谈兵,不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那不仅不能树起好形象,相反只会影响形象。
特别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际上是社会的“公众人物”,其所作所为、一言一行,都会受到周围群众的极大关注。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在心底里树立一种特殊的责任意识,一种严于律己的意识,一种时时处处把自身的形象和党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意识。无论是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在八小时之外,都应该想一想:自己的言行到底符不符合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符不符合人民的希望和要求?群众是否会满意,能否接受?
可让人忧心忡忡的是,现实生活中,像郝丽这样的根本没有把“形象”当回事的人,并非绝无仅有。有一些党员干部,平时修养不够,或者把自己混同为一般群众,“不拘小节”,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觉悟、境界和行为;或者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发生倾斜,言行不一,表里相异,甚至违反党纪国法……结果,也像郝丽一样,不仅贬损了自己,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如此说来,郝丽酒后轿车堵路,教训是极为惨痛的。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引以为戒,认真总结教训,加强对自身的约束,防微杜渐,把人做好,把事干好,把路走好,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无私无畏的道德品格,维护好自身形象,用高尚的人格力量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