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村官制造的三个问题亟须厘清

2011年10月07日 07:05   来源:红网   李靖洁

  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横山镇山头村村主任夏剑波长期在外省包工程,将公章交由其父母保管,村民办事需要找其父母,并且需要“意思意思”才能盖章。对此,横山镇镇长俞立峰认为,村干部平时收入低,难以维持生计,只要村里工作搞得好,出去赚点钱是可以理解的。(10月6日《南方都市报》)

  前几天,南通一城管局长因公务繁忙,让夫人代其外出考察,现在这位江西的村主任又“微服下海”,把掌管几百户利益的予夺大权交给年迈的父母,不得不让人慨叹“朝中无大将,家人做先锋”。尽管当地镇长来“圆了场”,但基层权力管理无序的疑问镇长没有给予答复,最关键的三个问题也没掰清楚。

  一是村集体公章该不该由村干部家人代管?根据《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专人保管,村支书、村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可见,不仅非村委会成员的村主任父母无权掌印,连村主任本人都不宜直接掌管,再说了,村里5名副主任(村委员)和妇女主任还在家,这公章怎么也轮不到村主任父母管理吧?

  二是村主任能不能长期外出打工?村民委员会虽然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村委会成员允许不脱离生产,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脱离岗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肩负着管理本村一切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使命,丢下村里工作外出挣钱,就等于丢弃职责所在,显然违背了组织原则。可叹村长不懂法,镇长也犯迷糊,居然理直气壮的支持属下丢弃“带领村民致富”的职责去“自我先富”。

  三是“空巢”的村主任缘何能够连任?据了解,长期不在家、不在岗的夏剑波已经连任两届村主任了。这真是一件滑稽的事,长期外出打工怎么能“参与选举”并且“被选举上”?别的不说,选举第一关就通不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候选人应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并回答村民提问,人都见不到踪影怎么能够通过选举程序?监督选举的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又如何能够通过?“空巢”连任,无疑暴露出了基层权力的监管漏洞。

  村主任是基层群众致富的主心骨和带头人,责任之大,担子之中,轻易不能脱岗,更不能把集体公章当成儿戏,为村民办事设置障碍。有关部门决不能放之任之,对基层权力加强约束管理的同时,要加大惩处力度,不能再出现“村官空巢”的闹剧。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