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代劳”的尴尬境地

2011年10月03日 10:44   来源:光明网   王代强

  9月底,湖南省浏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一个全民绿化“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市每人每年种三棵树。同时规定,有义务参加绿化的非农业人口,未来三年可以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以资代劳”。(10月1日新华网)

  198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三至五棵的要求,确定具体指标,因地制宜地进行灵活多样的安排。近年来,随着城镇、道路等建设步伐加快,加上山火、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该市部分林地损毁,一些地方森林植被变得稀疏,“生态品牌”受到影响。浏阳市政开展全民绿化“三年行动”,可谓合情合理又合法。规定全民都要履行植树义务,这没什么争论的,关键是“以资代劳”是否妥当,网上一片热议。

  该市政府出台该政策或许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现代生活节奏加快,比起上班、挣钱、逛街、游玩,没有那么多人愿意花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植树。还不如交个30元了事,图个清静,反正也不差这点儿钱。二是市民是否植树、植了多少树,也不便统计,干脆用人民币来结算,图个方便。按照普通市场价格,一棵树苗收10元,也算是够便宜的了。而网友所担心的,一是缺乏监督手段,相关部门可能“借机发财”;二是如果大家都情愿出钱,不出力。这本来就脆弱的植树文化将面临“破产”的危机。

  其实,类似的情况早就出现过。比如今年3月,深圳市规定适龄公民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可按每人每年20元缴纳绿化费代替。但是,这项同样旨在推进全民参与绿化的措施,实施近10年来却遇尴尬:本该每年收缴过亿的绿化费,实际只能收到不足200万。

  深圳“以费代植”遇冷的前车之鉴,给郑州“以资代劳”以警示:其一、市民响应恐怕不会那么积极。绿化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相关部门应该提前向市民公布计划方案和财务清单。其二、绿化部门收缴困难。如果人家拒不缴费,又没有执法手段,你也拿他没办法;每个单位应缴费的究竟有多少人,也难以进行核实;这些“代劳费”是让市民主动来缴派人天天上门去收?这也是个问题。

  总之,“以资代劳”不叫座的现象要引起各方重视,其核心还是转变植树观念。政府部门要尽最大限度满足百姓体验植树的乐趣。同时,更应加大对履行植树义务、提升社会责任意识的宣传力度,对《办法》执法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切莫刚愎自用,不理睬群众意见,更不能为了一时间“大干快上”,搞些形象工程。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