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药家鑫还有谁病了

2011年04月02日 08:01   来源:红网   李立君
    药家鑫很容易让人想到“要加薪”,可惜家境殷实的药家鑫加不了薪,却给一个无辜的女子张妙一车头又加了八刀,张妙走了,留下一个还在吃奶的孩子躺在父亲的怀里吃着奶,他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被人杀了。辩护律师说这属于激情杀人,很富有激情的样子。

    很少允许旁听的法庭一下子涌进几百人,有学生、有药家鑫的邻居还有CC家的TV,不知道这是法律的进步还是对殷实家境的让步,这很诡异。

    几百学生拿着四份请愿书,一脸的沉痛和悲愤,琼瑶式的煽情手法,讲述了药家鑫是多么好的孩子。场面感人却很幽默,不知道实情的人,会以为药家鑫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几百大学生以为是拯救一个无辜的孩子,抱着自己就是救世主的意念,其实,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他们已经分不清是非。

    CC家的TV又法制教育了一把,把药家鑫从小所取得优异成绩一遍又一遍的罗列一番,总结出一个结论:药家鑫是个好孩子,张妙是受害者,药家鑫也是受害者。还给出了证明这个观点的种种理由。最后,专家像历次这样的案件一样,代表着人民出来说了很多不属于人类的话,将是非的判断引到是不是该死刑上来。    

    律师接受委托应该替雇主负责,这是职业道德,没有错。但是,一切职业道德都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之上,在这里提人性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把人撞了,再补上八刀,还有什么人性可言。律师所谓的激情杀人本是指,并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我想药家鑫自己对比一下上面这些后,自己都找不到激情杀人的依据,律师找到了。律师为了药,找到了病。

    不要拿辛普森案件中的律师来说事,这很可笑。辛普森案是建立在有公正的法律、法官,讲究的是证据;而我们行政大于法律的情况下,证据抵不上基本的良知有用,良知一偏离就会硬着头皮弄出个激情杀人来。不服?请问有何证据呢!

    我在怀疑这几百学生甚至有一部分根本就不认识药家鑫,不知道来的目的是真的想拯救药家鑫,还是加了薪才来的,还是为了下次要加薪。在这里讨论以暴制暴的错误性是不对的,不知道他们想没想过他们眼中的好同学药家鑫把人撞了,还要补上几刀,他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暴制不暴。不讲法律,只讲道理,他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一点简单的道理,大学生应该明白。    

    CC家的TV很给力,给大家上了一次很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成功的引导大家走向文明的道路,一个要去除死刑的科教宣传片。媒体很跟风,在一次次报道中,药家鑫成了阳光灿烂的好青年,只是一时失足。多可怕啊,一时失足,可是这一时失足别人命没了、家庭毁了。这是不是在教育大家,只要平时是个好孩子、好学生、好同志,就可以一时失足呢?

    好吧,我承认药家鑫失足了,可是那些打着旗号拯救失足青年、抵制以暴制暴的救世主们呢,大家没有失足,却直接病了,病的不轻,正在讨论着药家鑫死与不死,却失去了最起码的是非观,一如过去的历史。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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