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真购房限购令需补漏

2011年02月22日 08:13   来源:京华时报    刘乃康

  《弟子规》有言“德有伤,贻亲羞”。咱总不能为了敛财和致富就到了把“那啥”当做“那啥”使的地步吧?

  北京市海淀法院日前发出警示:针对当下一些人想钻房产调控政策的空子,试图通过假离婚、假登记、假社保等方式,规避房产调控“限购令”,以达到骗购住房的行为,用三个案例“现身说法”,不仅告诫了那些想动歪脑筋的人不要自作聪明,以免破财招恶心;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传统爱情、亲情、友情在遭遇现实利益诱惑情形下的重新咂摸。

  以上三种作假行为,无一不是想钻政策的空子,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用世间最为可贵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作筹码,让爱情、亲情、友情等统统沦为个人敛财甚或私欲膨胀的工具。但人算往往不及天算,从法院揭示的三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双方默契地合作与最后的皆大欢喜,而是一个又一个的“背信弃义”乃至反目成仇。

  其实,在经济社会中,每个人追求财富的愿望都无可厚非。但凡事皆要有度,更要有节,不能失守诚信与道德的底线,不能一味只被心中的欲望牵引。

  当然,“假离婚,假登记,假社保”,也有“真的”一面;那就是:假的只是两个人私下默契与交易产生的行为,而真的却是履行了一整套严格而规范的手续。但是,这个“真手续”却往往保护不了在这个交易过程中的真正的目的。当默契中的一方,尤其是被假借的那一方“不仗义”或者“玩猫腻”时,假借的那一方则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所有在爱情、亲情和友情粉饰下的泡影,在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件面前倏然破灭。

  有网友戏言:北京籍贯男女今后可以出租结婚证,用购房佣金发财致富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对此仅是一哂,未必会当真。且不说相关法律规定会对此有诸多限制,就是从心理与道德层面,又有哪个人能有如此的“气度与胸襟”呢?《弟子规》有言“德有伤,贻亲羞”。咱总不能为了敛财和致富就到了把“那啥”当做“那啥”使的地步吧?

  再回到海淀法院的警示,可见有关各方用心良苦。如此警示,不仅有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乃至“丑话说在前头”等法律层面的提醒规劝,也有对欲用上述各招购房者的设身处地着想与苦口婆心。但这还不够,既然有人在钻政策的空子抖机灵,那么如何补漏?给有关部门提出了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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