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外交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服务发展、确保重点、规范管理、精简务实”的原则,加强在华国际会议管理。
如今在华国际会议有些过多过滥,甚至有一些地方政府打着“会展经济”的幌子,干的却是赔本买卖。政府部门是该通过精简会议数量来节约财政资金了。
不过,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督和问责制度予以配套,没有可以参照的量化标准,恐怕难以起到应有的威慑力。比如,《通知》中没有说明违反规定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再如,《通知》中提到对于效果不明显的会议要及时调整或清理,但会议效果又如何界定、由谁界定?如果让业务主管部门主导评估,很容易立场缺乏公正。
将会议经费纳入预算,能起到一定效果,但在现有体制环境下,仅靠行政部门的自我约束是不够的,还需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另外,既然是国际会议,自然应当依照国际惯例,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要想起到精简会议的实效,离不开阳光财政和监督体制的配套建设。而需要精简的,又何止是国际会议。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