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蜗居”折射法律尴尬

2011年01月30日 09:41   来源:大河网   李振忠

  1月28日《春城晚报》报道:你见过在小区一套110多平方米房里支着数十张床,数十人像蚂蚁似的群居吗?昆明市北市区金洲花园3单元301室和503室里就挤住一群年轻人,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套房里分别安排21张高低床即42个床铺和19张高低床即38个床铺。

  “最牛蜗居”折射了法律在群租群居方面毫无依据毫无章法的尴尬。

  “最牛蜗居”分两个面,一个面折射了中介与企业以及房东的管理无序。房东受利益驱使,往往把房子直接“租”给中介,中介再转手租给小酒吧小演艺吧小咖啡吧或者群租客。房东与房子分离,中介与租房的酒吧分离,租客与中介也分离。没有人会追问租给了谁又分别租给了多少人,更没有人会追问是不是男女混租,这就造成了治安管理上的漏洞。

  就“最牛蜗居”来看,不仅“超重”“超载”,而且“遗臭”邻里。将邻居都能臭走,这样的租客之“质量”也可见一斑。而这家“演艺吧”的“叠人”技术也可见一斑。虽然自己说曾经开会强调让员工们注意不要扰民,但这样功课到底做了没有恐怕也存疑,一个能省则省视自己员工为“蜗人”的演艺吧恐怕也演不了多么高尚的“好戏”。

  这些员工其实也代表了当下部分年轻人的精神面貌、行为准则的失落。半夜烧烤,高声扰民,臭气熏天,“爬阳台,翻窗户,酒后砸烂花盆”,这与一般的砸门入户的盗贼有什么两样?作为租居者来说,应当首先学会尊重邻居利益,尊重老住户起居习惯,即便是半夜下班,也应当轻手轻脚防止影响他人。如今却是爬阳台翻窗户都做出来了,不知道这些人有了自己的房子是不是也能够容忍自己楼上的租客“半夜鬼叫”?

  而作为“最牛蜗居”另一个面中的邻居又会怎样呢?两家臭跑,一家也将臭跑,之所以没跑是因为确实“没地方搬”。邻居如此,保安遭殃,打伤门卫,莫非成了“鬼子进村”?这样的臭邻闹邻又如何相处?这样的居住环境又如何能挨下去?

  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住户报警后,和员工包括演艺吧负责人沟通过很多次,只能从治安角度去劝导他们。至于一套房子最多可住多少人,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这表明法律法规对于“群租”现象仍然没有咒念,而实质上“群租”现象存在大量的治安隐患。盗窃案件,消防安全,小区治安,甚至群租客之间的防盗防火问题都难以自我保障。而令人奇怪的是,如此一个巨大的治安漏洞却没有能在法律法规层面找到依据,真正发生了治安案件甚至火灾的话又如何处理?

  对群租客的道德劝阻也好,物业的管理沟通也好,群租承租方的演艺吧也好,其实任何一方都需要一个明确的《群租法》或者《群租管理办法》之类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然而,对于如此最起码的法律法规,却是昆明乃至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应对“群租”的尴尬。

  基于维护居民利益、维护公共治安的需要,法律VS“群租”,不应当再羞羞答答。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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