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审计局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考察团,在网上被曝光之后,引起上级部门和纪检部门重视,最终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清:海门审计局及施平本人在六个方面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包括公车私用、自创内部杂志拿稿费、以权谋私为亲属经商铺路、公务接待费超标等。但当事局长施平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的处分,难免让人觉得有些“大事化小”的意味。要知道,施平担任局长的部门,不是一般的机构,是审计局。众所周知,审计局是“查账”的,用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的话说,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如果连“看门狗”都接受审计对象的红包,局长有多方面的以权谋私行为,当地国家财产的安全还怎能让人放心?
另外,有关部门称对施平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却没有说清具体如何降职——是调到别的单位当副职,还是留在本单位由局长改任副局长,甚至继续主持工作“以副代正”?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那就简直跟未处分没什么两样,甚至是一种变相的保护。
当然,对于犯错误的干部,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改过自新、重新起用的机会,不能犯了错误就“一棍子打死”。但这并不等于说,对有多方面违纪违规行为的官员,处理应当尽可能地“温柔”,甚至不伤皮毛。只有依法严厉处分违纪违规的干部,才能彰显法纪的严肃性,向公众显示反腐败决心,也才能对其他干部起到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