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
在“我爸是李刚”果真流行开来之后,如今已有升级版。河北保定公安局一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校内醉驾肇事致1死1伤,目前已被刑拘。不过后续处理遇到难题,即没有目击者敢出来作证。学生称:“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所以目击者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漏,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啥都不说。”(《广州日报》10月21日报道)
英国政治家柏克说:“恶人得胜的唯一条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观”,马丁·路德·金还说:“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不幸的是,在“李刚门”中,这种围观与沉默却潜滋暗长,蔓延于人心。
但凡嫉恶如仇者,都会对“李衙内”醉驾狂飙的嚣张、叫嚣着“我爸是李刚”的傲慢心怀愤慨。物伤其类的悲悯情怀,发自内心的正义感和自危意识,都激发着民众对为非作歹行径的“零容忍”。而这些,又是基于起码的“维护生命尊严”的人性共识。正是朴素的正义向往和良知追求,构筑起了社会趋善的动力。
然而,在重压之下,目击车祸的学生们却选择了沉默,不愿出面作证。“沉默”意味着什么?从法律程序上看,想澄清真相、给肇事者量刑都得有人证才行,否则排衙听讼时,细节性模糊或谬误,真相的扑朔迷离,只会增加取证难度,也令结果“谬以千里”,背离了应有的“依法严惩”原则。对受害者的政策补偿,也空有“竹篮打水”。
做沉默的羔羊,也是纵容作恶。那些三缄其口的学生,未尝就不是义愤填膺,痛斥肇事者对生命的冷漠。可在“仗义执言”和“切实利益”的选择题前,他们不得不搁置“满腔热血”,权衡一番“吐出真相”和“保住前途”的重要性。因为“说话有风险,受访须谨慎”——校方要求“保持沉默”,而家长们则唯恐孩子安全无保障:“别多管闲事”。
校方不肯吐露真相,无疑是觉得“撞人事件”较敏感:一者自身也是责任关联方,稍有不慎,就会将自己卷进去;二者交通事故背后,牵扯到的权力线路很是繁复。在利益牵绊下,“犬儒”也就成了自保之策。家长的劝告,自然是怕孩子嘴巴不“上锁”,惹了麻烦。“报复”风险的堆积,让他们保险起见,教会孩子“言多必失”的生存哲学。
可明哲保身之术,比“良知的驱使”更有重量吗?大学本是育人之地,秉持良知是教育的必备品格,威胁学生“小心开口”何异于颠覆他们的正义信仰,教他们人格分裂?道德启蒙之要务,更是被颠覆无遗。做“皇帝的新装”中那个勇敢的孩子,固然要冒不小风险,可学校和家长难道能“以身说法”,教孩子做冷漠的看客,对丑恶无动于衷吗?果如是,他们的“启蒙”就成了纸上谈兵,传给孩子的不是美德,而是冷漠与怯懦。
“都希望战胜邪恶,大众受益,但都不愿出头,毕竟代价是自己的”,美国社会学家奥尔森将此总结为“搭便车困境”。私利的考量,让集体走向了沉默。只是沉默之后,谁又来救赎我们的良知与责任感?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