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规模高达4.2亿的“巨型网民社会”,正在大声呼唤政府的网络公共服务加码提速。最关键的一点,政府提供网络公共服务,应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重在服务、引导、爱护和扶持,不能动辄施以简单粗暴的管制禁绝和封堵打压。
8月17日召开的2010年中国互联网大会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09年中国互联网市场主体规模达到1834.5亿元,同比增长31.99%,是信息服务业中保持较好增长率的产业之一,显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
据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2.53亿,首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6亿,互联网普及率以25.5%首次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现在,中国网民规模高达4.2亿,这个数字比美国的总人口(约3.1亿)还多出一个亿———假设全体中国网民组成一个国家,足以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三人口大国!
中国网民已经成为一个数量庞大且仍在快速扩大的群体,在中国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型网民社会”。中国如何面对“巨型网民社会”的存在和挑战?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迫使我们拿出负责任的答案。
互联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为人类文明营造一个丰富绵延、虚实相济的神奇世界。网民是互联网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可三月不食肉,不可一日无网”的“网瘾患者”,但网民不是飘渺空洞的虚幻存在,而是与你我一样有喜怒哀乐要吃喝拉撒睡的活生生的人。除了便于以虚拟身份参与虚拟的体验,能够近乎无限地获取和发布海量信息,进行便捷畅通的交流与互动,更容易以匿名发言、意见动员、交相感染等方式形成某种“聚集效应”或“广场效应”,不能不说,网民同时也生活在现实世界之中,他们即便每天24小时都“挂”在网上,也仍然需要与现实世界发生真切、具象的关系。网民把生存空间、生活方式从现实世界延伸到网络世界,他们在现实世界中需要获得各种保障和服务,在网络世界中也需要获得各种保障和服务,并将其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范和标准的“网络公共服务”。
在现实世界,政府要履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包括提供满足公民基本生存需要的最低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养老保障,满足公民基本尊严和基本能力需要的基础教育和文化服务,满足公民基本健康需要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建设,等等。从现实世界延伸到网络世界,政府也应当为网民提供的网络公共服务,满足网民在网络上的“基本生存需要”、“基本尊严和能力需要”和“基本健康需要”。
具体而言,政府提供网络公共服务,一是要规范互联网的市场秩序,优化网络发展环境,坚持打破垄断,鼓励竞争,降低网络经营门槛,降低网络资费,把网络市场做大做强,使参与各方(都是网民)均从中受益。其二,完善网络立法,夯实网络法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未成年网民免受色情淫秽网络信息的侵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名誉权、隐私权以及恶意造谣、诬陷、诽谤的非法网络行为。同时,本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全面充分地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维护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网民为捍卫公共利益、监督公权力而“风闻言事”和“人肉搜索”的权利。其三,从文化发展和文明复兴的战略高度,构建生动活泼、积极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培养科学、理性、建设性、责任约束的网民人格,使网民社会成为公民社会的中坚力量。
一个规模高达4.2亿的“巨型网民社会”,正在大声呼唤政府的网络公共服务加码提速。最关键的一点,政府提供网络公共服务,应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重在服务、引导、爱护和扶持,不能动辄施以简单粗暴的管制禁绝和封堵打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