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悲剧之所以让舆论震惊,不仅因为“闷死两岁幼童”,更因为,这样令人心痛的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最近的两起发生在7月的广东,悲剧惊人的相似,茂名一名4岁女童被幼儿园老师和校车司机遗忘在封闭的校车内,高温下被闷死。几天后,江门一所幼儿园又发生校车闷死学童事故。这样的悲剧,发生一次就足以让人触目惊心了,但竟然连续发生了,这种“无人从悲剧中吸取教训”的制度性迟钝让人无法接受。
成人世界的这种残酷的健忘,对教训的无视,对孩子生命的不负责,让每个人面对两岁幼童被活活闷死的新闻时,都有一种深切的歉疚感和负罪感:对不起,孩子。
可以说,把孩子遗忘在校车中致其被闷死,这样的低级疏忽本就不该发生——如果这样的悲剧是第一次发生,还可以勉强用“疏忽”作为借口的话,接连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疏忽就不可饶恕了。
反思这样的悲剧时,许多人都会谈到“完善制度”,认为悲剧是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监管的缺位所导致,有的甚至把问题归咎于这所学校是缺乏资质的“黑校”。这些都有道理,确实,发生惨剧的这所学校是一所黑校,可是,以往校车闷死孩子的学校,不也有好几所是正规学校吗?比如江门那所,就是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幼儿园。所以,避免幼童闷死悲剧,完善制度之外更需爱的伦理。
杀死孩子的魔鬼,就藏在细节中,尤其是对于幼儿保育这样的特殊行业。严格的规章当然是必须的,但我们还要进一步呼吁超越职业伦理的更普遍的人性伦理,比如良善,比如爱。很多时候,“职业操作难免疏忽于细节,但爱与关切总能战胜那个魔鬼”——这是半个月前江门一个儿童被校车闷死时的评论。可惜这样的呼声并没有得到重视。
孩子是最脆弱的群体,他们处在发育时期,活泼好动但体力不强、心理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与自我保护意识,自救能力非常差,无论生理、心理都处于弱势——基于孩子应对灾难的脆弱性,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应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弱势身份,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他们可能面临的危险,避免将他们置于某种危险的境地。如果有这份体贴孩子的情怀,就不会有“将孩子遗忘在校车”上的疏忽;如果没有,再多的制度也阻挡不住那个魔鬼。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