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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有望获奖:“谬赏”逼退法治底线

2010年07月11日 07:20   来源:河南日报   鲁开盛

  据悉,石家庄市启动的“红灯停——寻找红灯止步第一人”活动从9日开始,持续10天的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8时、周六日9时准时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挑选主要路口进行寻找。届时,将由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搜寻,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行人,只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乱闯红灯,将有机会获得500元现金奖励。(7月9日《河北青年报》)

  只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乱闯红灯,将有机会获得500元现金奖励?看来,石家庄市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是多么的严重,而有关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显然也已经穷尽一切手段,实在没招了。否则,怎么能想出如此贻笑大方的点子呢?

  不容怀疑此举创新的出发点,但说到底这是一种“谬赏主义”。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指出:“谬赏主义实际是通过将应该的提升为需要褒奖的,将不太应该的模糊为应该的,而一步步逼退社会生活底线,使得这种底线不断后退,最后终成溃败。”

  对“红灯止步第一人”进行现金奖励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绿灯行、红灯停”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常识,从幼儿园开始开始接受的普法教育中就有这么一条。虽然不少人有法不责众的想法而越线违规,但同样也有不少人真正能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谬赏执法必然会腐蚀“严格执法”的刚性。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工具,人人都应当遵守。违反法规的人应当受到处罚,而遵守法规则是公民的本分,不应该受到褒奖。换句话说,如果不闯红灯的人都有可能获奖,那么政府是不是更要对不盗窃、不诈骗、不强奸、不杀人的公民进行嘉奖呢?

  对“红灯止步第一人”进行现金奖励难以操作。要确认谁是“红灯止步第一人”,恐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排除作弊的可能不说,按照多大的道路区域计算呢?以骑自行车为例,如果仅仅统计停在距离停止线5到10厘米的,那么就对黄灯闪时停在距离停止线10米外的公民不公平——而为了得奖的机会去争先恐后挤占第一排位置,则违背了设立现金奖励的初衷。

  “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以怒而滥刑。”“谬赏主义”盛行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法治的根本不断被消解甚至崩溃。因为对公民必须遵守规则的正常行为进行奖励,抽空了那些“应该”的事情中责任和义务,恰恰是在逼退法治底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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