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新闻发言人应成为党内民主代言人

2010年07月03日 09:15   来源:羊城晚报   潘洪其
    6月30日,中央外宣办举办记者见面会,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等11个中央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到会接受采访,他们的简历和工作电话也同时发布。目前,中央26个直属机构中有11个部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近半地市建立了党委组织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7月1日《羊城晚报》)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之际,此次新闻发言人首次集体亮相广受瞩目。联系到“七一”前夕的系列密集“动作”———中央组织部召开党内统计专题新闻发布会;中央党校邀请中外记者进校采访———通过11个中央部门的新闻发言人之口,中共中央向外界“说”出了十分丰富的内容。

    执政党的党务、党务信息公开,与政府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既有区别,又有密切关系。前者侧重于重要决策的提出和形成过程的公开,后者主要是执行政务过程、结果及有关信息的公开。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第一人口大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体系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这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将对党务公开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使执政党机关的权力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一样,都“在阳光下运行”,都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

    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具体内容。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而人民民主也能对党内民主产生促进作用,形成互为推动、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在此语境下,党委新闻发言人既要在党内发言,也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发言。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信息平台和传播载体,党委新闻发言人天然应当成为党内民主的“形象代言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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