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当保护患者隐私

2010年05月29日 08:11   来源:北京晚报   苏文洋

  今年“出炉”的体检报告,首次贴上了绿色“封条”。这是非常人性化的改进措施,为了防止体检者的个人隐私被其他人偷看,同时也意味着今后体检部门不再向单位提供患病职工的具体名单,而只提供某些疾病的发病率。

  西方有句谚语:“魔鬼在细节中。”其实,一个社会无论是进步还是退步,也都可以从细节中得到反映。个人体检报告的一个“封条”,反映了我们的医疗部门在尊敬和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方面的进步。不要小瞧了这个小小的“封条”,它给体检者带来了巨大的安全感。患者隐私权受到尊重和保护,对社会和谐更有着重要的意义。

  前天,一位女同胞给我的手机发来一则短信:“您写篇关于医院女性门诊专科门诊拒绝男宾入内的文章吧(我态度支持)。协和医院乳腺专家孙强门诊,今早刚两女士用高跟鞋把一闯室男打得头破血流了……”我表示努力写一篇短文,因为写这类时评实非我的“强项”,更不知道效果如何。她迅即回信说:“替千百万妇女感谢您!男人去此类门诊真让人很不舒服,包括卖内衣的男服务员……”我的同事王一心告诉我,他发现我有一批中老年妇女“粉丝”。但我无论如何也到不了“千百万妇女感谢”的程度。这个话题如果真的能让千百万妇女感兴趣,我愿意一试。

  最近,我在关注“伪娘”的问题,收集有关的资料。男扮女装,女扮男装,属于个人“易装癖”的是心理学问题。倘若是社会因素造成的,则反映这个社会不正常,出了毛病。木兰替父从军、祝英台与梁山伯同桌读书,那有时代的原因。

  后来清代梨园行男人演女人,是因为缺少女演员的缘故。清代一个时期不许官员嫖妓,就找男扮女装的名旦当“三陪小姐”,专有名词“相姑”(像姑娘也)。徐慕云《故都宫闹梨园秘史》载:“那时伶人侑酒的习尚,是很流行于王公巨卿的府邸的,尤以潘文勤、胡蕲生、孙毓汶这一辈状元中丞,更是趋之若鹜。名昆旦朱莲芬甚至有状元夫人之称,由此足见那般老头儿都是喜欢这个调调儿的了。”那时没有天上人间,只好喝花酒时找“相姑”陪酒兼陪睡。可以说,凡是人类社会男女性别差异抹平的时期,必定有不正常的原因,才人为制造男女无区别的反人类常态现象。我们后来讲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主要是说男女权利上的平等,而不是要消灭男女性别差别、身体差别、角色差别。

  我们的法律特别保护妇女和儿童,前者强调的就是男女有别,后者强调的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有别。总体而言,妇女和儿童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群体都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者。同样的道理,医院设立女性专科门诊,甚至设立女性医院,既是以专业精神更好地为女性服务,也有利于保护妇女包括女性的个人隐私。有医生对我说过,在医生眼中,没有男女性别差异,全是患者。或许这是实情。但是,在女性患者眼中,医生还是有性别差异的,闯室男则更不用说了。两位女士用高跟鞋把闯室男打得头破血流,从法律上讲,这是用私刑代替公法审判,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保护个人隐私的一种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这也给了“闯室男”一个血的教训,不尊重他人隐私是要付出代价的。

  从根本上讲,医院有责任也有能力解决“闯室男”问题。女性患者有权利获得具有安全感的就医空间,医院应当为女性患者提供一份有限的空间权属,使女性隐私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护。我相信解决这个问题比攻克任何疾病都容易,也比扭送“闯室男”去派出所更简单,关键是医院要重视,把保护患者隐私当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件大事来认真落实。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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