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土资源部率先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部门收支预算”。随后的4月,共有35家中央部委公布了部门预算,但均未涉及公务接待这样的“热点细节”,公务接待显然还属于“保密范围”。(5月4日《瞭望新闻周刊》)
“尽管公开招待费的呼声日渐强烈,却始终只是公众一厢情愿地自说自话。那么,公开招待费到底难在哪里?”
首先,难在招待费没有“名分”。招待费是政府部门日常花费中随意性最大且数目可观的项目开销之一。然而,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却根本就没有“招待费”这个概念,如何能够分门别类进行公开?因此,招待费不仅不在财政预算之列,而且多假以各种旗号堂皇入账。面对这样无限膨胀过后的成本账目,如何将招待费准确剥离出来?
其次,难在财政监督的路径依赖。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主要依赖于政府内部的审计监督,而审计监督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仅限于造成损失之后发现问题,同时,捉襟见肘的审计人员能否从纷杂的政府账目中发现所有问题也还存有疑问。按照宪法和预算法规定,各级人大应该是最重要的财政监督机构,实际情况是不仅部分代表缺乏足够的监督意识,绝大多数地方人大也根本没有专门的预算监督机构,其监督能力必然因此大打折扣。
基于此,想要一举得到招待费的准确数字确实有点过于理想化,相比之下,如何堵塞制度漏洞或许更加重要。
实际上,早在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就曾明确表示要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如果招待费能够得到准确定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加强审计部门与各级人大的监督力度,“阳光财政”之下公款吃喝之类的跑冒滴漏应该得以有效控制。有关部门不妨先公开工作流程以及制度调整,相比起层层迷雾笼罩之下的数字,开诚布公的审计流程起码可以保障大家日后得到一个客观准确的答案,而不是因语焉不详的数字一次次撞上信息公开的“玻璃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