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深圳国际机场候机楼前,70多岁的于老汉左手捧着22岁孙女于丹丹的遗照,右手捧着46岁儿子的遗照,满头白发和两张遗照上乌黑的头发构成强烈的对比。更刺激路人眼球的是,他孙女遗照上还写着“深航干部‘潜规则’逼死空姐”11个大字!(4月22日《广州日报》)
提及“潜规则”,大家都心知肚明,知道其中的猫腻,说不定对此还会惬意一笑。虽然媒体一再对其进行曝光披露,然而却不见有所好转,这不禁让人对其顽强的生命力“肃然起敬”。此次空姐被深航干部“潜规则”逼死,读者看完,相信愤怒之余只有无奈。
何谓“潜规则”?辞典解释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而再让我们望文生义一番,所谓“潜”,就是指一种潜意识里被人默认、被“潜”在实施的非法律社会规则制度。也就是说,所谓“潜规则“,就是潜移默化里被世人广为认可与遵守的一种非法律规章制度。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对“潜规则”早已习以为常,娱乐圈、洗浴店、官场等等,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属于这个行业的特殊“潜规则”,再具体点,有性交易的“潜规则”,有权力交接的“潜规则”,最堂而皇之的则是金钱上你来我往的“潜规则”了。夸张点说,一个人能不能在一个行业有所建树,很多人会认为,这就看其懂不懂潜规则了。
那么,“潜规则”何以得到长久存在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公众思想与行动上对其的默许,二是法律监督制度的缺失,两方面综合作用使得“潜规则”得以顽强的生存。社会是个统一体,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周边的人,这注定了我们有时候需要别人的帮助。正是基于此,双方地位、权力大小、利益关系就变成了助推“潜规则”成长的潜在因素了。
在大多数人看来,我为鱼肉,他为刀俎,我作为弱势一方又能奈何?最后,要想求得生存,只有默认这样的利害关系与权力纠葛,如若故意与刀俎一方抗衡,只得成为被“潜”对象,乃至离职待业。而对于法律来说,虽然能独当一面,承担起这个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则来,但正所谓明暗有别,对于这种在暗处运作的“潜规则”模式,也只能长叹自身无法解决。
长久以来,“潜规则”实际上在社会各阶层已经根深蒂固,纵使会被人厌弃,但是也会被人接受,在大众心里处于一个矛盾的地位。恨也好,爱也罢,为了生存,还是心甘情愿的试水“潜规则”之路,或许这也是于丹丹当初为深航干部所潜的原因吧。对于“潜规则”造成的社会殇痛,我们别无他法,何时方能休也只是一个看似很近实际却很遥远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