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退休后如果还没有空缺的话,就只能给你一个副主任科员的待遇退下去,这样的经历太让人绝望了。”这是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执法队队员王涛(化名)的心声。
为了让王涛们感到人生有意义,工作有价值,仕途有奔头,据《南方日报》4月16日报道:“深圳日前开始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打破了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今后,一个公务员只要年度考评合格,即使一直做相同工作,20年后也将享受处长待遇。此举将极大增加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积极性。”
“处长待遇”,一个最实在的指标是:“只要工作尽责,考核达标,他的薪酬每年都可以得到提高,……只需花上24年的时间,就可从一名七级执法员晋升为一级执法员,薪酬也可以从7000元,上升到15000余元,不会低于走官道上升的处级干部的待遇。”
还记得,曾经设想降低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以缩小事业单位与其他低收入阶层的差距。当时有人质疑:为什么不通过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工资来缩小差距?现在可以再问一句:为什么官场内部缩小差距就做“加法”而不是减法了?这个“加法”一做,跟低收入阶层的差距不是更大了吗?
《南方日报》的报道说,在深圳各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有着很多像王涛一样默默工作,却仕途“渺茫”的普通公务员,由于职级较低,职数较少,他们在晋升发展过程中,都会很容易遇到职业的“天花板”:晋升无望,待遇难涨,进而应付工作,萌生离意。如果有机会当老板,赚大钱,估计他们不会来考公务员;当不了大老板,又对官场前途绝望,“萌生离意”,只能再退回老百姓堆里去,岂不更绝望?
即便是一个级别最低的公务员,他的工资待遇、各种保障,以及公务员身份所能集聚的社会资源,都不是无职无权无钱的普通民众可以相比的。国企退休职工、下岗职工,要若干年才涨个几十元、百把元退休金、低保金;公务员晋升无望便是“绝望”,普通民众怎么活?
《南方日报》报道说:2008年8月,国家公务员局将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了深圳……2010年2月3日,深圳市政府一纸文件下来,改变了基层众多“王涛”的命运。给公务员待遇做加法,工作效率何其高,阻力何其小,小到看不见,听不到;那么,公开官员个人财产,深圳能不能先试水?
公务员是社会精英,主流人群;公务员的价值观,自然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晋升无望,便“应付工作,萌生离意”,这是什么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跟胡锦涛要求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有什么相通之处?这样的价值观及其指导下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将社会引领到公平、和谐的路上去,还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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