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农业险存在保险覆盖面不“严实”,巨灾风险体系不健全,农险立法不及时等问题。面对极端气象灾害频发的严峻现实,应以强有力的政策手段,尽快弥补农险发展的不足
去年秋天以来,一场百年不遇的旱灾席卷我国西南地区。面对干裂的土地和农民焦灼的眼神,很多人想到了农业保险补偿。遗憾的是,旱区的绝大部分作物并未投保,旱灾再次暴露了我国农业保险的“软肋”。
首先是保险覆盖面不“严实”。财政补贴保费,是用政府有限的资金“撬动”巨大的保险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筹集补偿资金。根据现行政策,位于粮食主产区的省份都能得到中央财政的农险保费补贴,而其他地方则有变数——只有省里提出申请并保证配套资金,中央财政才给补贴。然而,由于地方财力悬殊,支持农险的政策大都缺乏长效机制,补了“一阵子”,却难保“一辈子”。政策引擎乏力,农民就不愿投保,保险公司也不肯边边角角地开发市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中央及地方农险补贴政策的刚性,扩大农险业务的覆盖面。
其次,巨灾风险体系不健全。如今各省的“巨灾基金”大都自筹自用,一旦发生如西南旱灾这样的大面积绝收,省内的巨灾基金也兜不了底儿。只有加快建立由中央政府督导、以商业化运作的巨灾基金,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调拨赔偿资金,“抽肥补瘦”,让保险的保障功能最大化。此外,还应加快研究、探索发行巨灾债券、应急准备金债券等,将风险分散到国际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
农业保险立法不及时同样是个软肋。政府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比例和运作办法,以及农业保险税费减免政策、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和组织体系,以及参与各方的职责与义务等问题,都须通过立法加以明确。眼下农业保险试点已遍地开花,而农险立法工作却一唱三叹、进展缓慢。
农险条款费率也不精细。我国幅员辽阔,即使在各省区内,自然灾害分布也并不均衡。眼下农作物保险费率普遍存在省内“一刀切”的做法,使其经营公平性受到广泛质疑——低风险地区的农户始终为高风险地区的农户做贡献,这既有悖于保险经营的风险一致性原则,也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保积极性。
相比发达国家30%—50%的保险补偿率,我国保险在大灾后发挥的补偿作用仍是杯水车薪。尽管此次大旱没有发生在湖广、苏浙等鱼米之乡,造成更为重大的损失,但旱灾暴露出的巨灾风险管理“缺位”,着实令人担忧。农业保险立法、巨灾风险体系等事关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虽已筹划,启动已十余载,却迟迟未有实质性的突破。面对严重干旱、暴风雪、超强台风、强降雨等极端气象灾害频发的严峻现实,人们企盼有关部门能以“超常规”的态度和速度,以强有力的政策手段,尽快弥补农业保险发展的“软肋”,使之为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真正发挥出作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