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住着没几年,却突然被告知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废纸一张。据报道,在扬州“渡江桥南滨河区域旧城改造”项目中,这两个分别建于 2002、 2003年的小区被通知拆迁,而之前业主们并没有看到公告,也没有人跟他们谈及补偿事宜。更令人讶异的是,包括这两个小区在内的土地,被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是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近日央视焦点访谈)
我国实行住宅用地有限产权,只相当于一次性交付了 70年土地租赁费,到期后仍然要“续租”或者被政府收回。但这两个分别建成仅为七、八年的两个住宅小区,却在业主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悄悄收回了土地使用权,且拿到土地市场上重新挂牌出让,多少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住宅土地产权虽然有期限,但毕竟还是受法律明文规定保护的,“租期”一日未到,就应该信守约定,依法办事。可是扬州市国土局没有公告,也没开听证会,就收回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重新挂牌出让。这种做法不仅是对老百姓私人财产的任意侵夺,也是对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巨大浪费。
扬州市之所以要“偷卖”业主产权,正是看中土地潜在的“黄金效益”。被“二次转让”的小区地处“正在开发的古运河风光带南岸,是难得的黄金地段,商业潜力巨大”。现在扬州市有关部门收回这两个住宅小区的土地权,重新拍卖,且盖的还是商品房,无非是看中那里已成为重点旅游区,地价、房价都在上升,想再赚个盆满钵满。
可以说,扬州此次重复卖地行为,无疑是一次完全违背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的强取豪夺行为,土地还没有回收就已被拍卖,拆迁通知已下却还不见补偿方案。扬州市政府重复卖地,看似是一次程序错误的土地收回行为,实则是在疯狂逐利,而疯狂的地价和房价的相互抬升,最终还是要靠购房者的透支未来支撑。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