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应贯穿垃圾处理决策全程

2010年03月10日 06:55   来源:羊城晚报   柳塘风
    公众对垃圾焚烧的疑虑和不安,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是涉及能否让公众充分参与博弈、参与渠道是否畅通等方面的公共决策伦理问题。其中的实质和要义在于,如何尊重公众意见、消除疑虑和说服公众,使公众对公共决策予以理解、接受和支持,而且这须贯穿决策全过程。

    日前,广州市城管局长李廷贵在城管工作会议上强调,市城管委将用最严格、最有效的标准,强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密封措施,增加垃圾车清洗程序,同时加强环保监管,引入环保部门进驻现场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水平。(3月8日《羊城晚报》)

    姑且抛开垃圾焚烧的利弊和安全性等技术问题,也不论“主烧”与“反烧”的争议,单就强化环保监管、引入环保部门现场监督而言,也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表明政府对垃圾焚烧安全的重视,对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诚恳态度。然而,引入环保部门进驻现场监督机制,似尚不足以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完全放心。

    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督检查,难免遭受权力干扰和资本抵制的双重夹击,此外或还有其它因素(如技术设施、监测水平)的困扰,从而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倘若这些因素并没根本性改变,那么环保部门进驻现场虽缩短了物理上的距离,但实际监督效果未必就能脱胎换骨。这在其它环境监督问题上(如河涌、水质污染,空气和灰霾污染),也有相似的经验和教训。事实上,对于垃圾焚烧的空气污染等问题,一直是环保部门的职责范畴,环保部门也并非没有介入和作为,如垃圾焚烧的空气监测,还有垃圾焚烧的立项、环评等等。不过,揆诸实际效果,环保部门对垃圾焚烧的监管,如果令人满意,公众何以还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何况,公众对垃圾焚烧的疑虑和不安,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是涉及公共决策是否公开、透明,能否让公众充分参与博弈以及参与渠道是否畅通等方面的公共决策伦理问题。其中的实质和要义在于,如何尊重公众意见、消除疑虑和说服公众,使公众对公共决策予以理解、接受和支持,而且这须贯穿决策全过程。

    实际上,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主要问题恰恰是,一项涉及市民福祉的公共决策官方既无程序意义上的公开解释,起初也没有流畅的公众参与渠道,致使市民对垃圾焚烧安全性的疑虑,以及对自身健康威胁的担忧等诉求都没法获得恰当的释放,在多重因素的发酵叠加下而引发风波。所幸政府及时地放低身段,采取多种手段、措施和行动与市民沟通(如官民对话,番禺区垃圾处理大讨论,暂停垃圾焚烧选址等),表现了颇高的姿态和极大的诚意,实现官民良性互动,才使风波趋于平静、令公共决策步入正轨。随后,政府还就垃圾处理问题在网上问计于民,激起了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这说明只有尊重民众并让民众充分参与下,公共决策才能最大程度地获市民的理解、接受和支持。

    不过,对于此前征询民意、公众讨论以及问计于民的情况,政府是否已进行了综合整理和客观评估?而这一结果可曾对外公布和交代呢?如果还没有,是否应考虑分时段公布一下呢?于一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公共决策,这显然很必要。否则,在技术性问题上再如何强调安全可靠,环境监督上再如何高标准严要求,市民恐怕也难免心气难平、啧有烦言,又遑论让市民对垃圾焚烧决策予以理解和支持呢?再说,强化垃圾焚烧的现场监督,也应纳入公众参与尤其是人大等外部力量的监督(比如定期调研、视察等等),这样才能增强市民对垃圾焚烧监督的信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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