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也要“公开透明”

2010年01月13日 07:1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马国英

  党委新闻发言人登台亮相,将是2010年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一项重要任务,也将是新闻发布工作的一个亮点。2009年年度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这样表示。据介绍,目前,长沙、贵阳、南京、深圳等地党委已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有的也有了新闻发言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中共中央部门已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从1983年国家部委开始设立新闻发言人,到今天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政府层面发展到党委层面,党务信息更加准确、全面,更加及时、有效,这种制度上的创新与突破,不仅是满足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需要,也体现了一个现代政党的价值追求。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各级党委履行统筹大局、决策部署、改革发展等方面职责,行使的权力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而权力公开运行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如何确保“权为民所用”、“用权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至关重要。新闻发言人制度,无疑是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党务信息发布走向制度化,在几个月前就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当然也要看到,就几个市级党委的几场新闻发布会看,尽管“试水”意义非凡,却依然不够“解渴”。比如去年12月29日,南京市委首场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介绍工作内容、表明工作态度。此前的11月11日,湖南长沙首场市委新闻发布会,只开了15分钟,也没有设置记者提问环节,参加的记者感到“有些简单”。对一项制度创建初始的状况,舆论还是给予了理解和支持。但第一次发布会开过了,第二次、第三次怎么开?正是这些“新科”发言人们需要思考的。

  与施行二十多年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相比,处于起步阶段的党委新闻发布,需要全方位的制度健全。比如,如何与政府新闻发布相互衔接?如何体现职能分工、突出党务特色?如何加强信息发布的统筹协调,既防止相互推诿、“沉默是金”,又避免政出多门、“各唱各调”?这些都需要建立细致的程序和反馈机制。

  也应该明确,新闻发言人是党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窗口,但绝对不是党务公开的全部。在重视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同时,要防止一种现象——就是开了党委新闻发言人这扇“窗”,相关部门却关了“门”。比如,一些部门和地方的发言人名单一公布,并无后续,发言人不发言;有的强调“只有新闻发言人才能对外”,以此作为拒绝媒体采访的盾牌,而新闻发言人再度垄断信息,设置公开障碍……这些倾向,无疑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衷相悖。

  公开透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指标。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的共识,也是十六大、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形成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新理念的反映。对于党委新闻发言人而言,制度之树要结出实践之果,还需要得到党委部门的全方位协助和配合。而且这种配合,不能仅仅是表面工作上的,更应该是深层理念上的。

  (作者为本报主任编辑)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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