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宁波人李兵和新婚妻子小章一起,带了一只1088元的鸡来到岳父母家,这也是他结婚后第一次去岳父母家。昨天(年初二)下午,在余姚,天价鸡的主人杨思中说,从春节前夕到现在,他已经卖掉374只鸡,除了当地政府作为礼品购买的47只,酒店购买的76只外,其余全都是普通市民买的。(1月25日中国江苏网)
与普通市民花自已的钱买天价鸡相比,地方政府采购1088元一只的天价鸡当礼品,之所以在春节期间看起来有点刺眼并引起不少网民关注,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官员买的这几十只天价鸡花的是应该是公款,换句话也就是说,与其他包括官员喝茅台酒“三公”消费一样,这些买天价鸡的钱最后是要由纳税人来买单的。而在笔者看来,此类买天价鸡的公权力行为更是一种现行权力价值观的制度性体现。
其实说到底,与其他所有“三公”消费一样,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社会公众之所以会对公款消费不满,甚至于已经可以说是愤怒,实质并非是一概地反对公款消费,而反对的应该是权力的随意和无节制。而且,当这种无度的公款消费能够无视公众不满,并能在当前具体国情制度环境中风行,并不能有效得到阻止,本质上就可以说是有制度支撑的,否则应该就很难会让人对这样的公款消费行为现状能有一个“合理性”的理解。
而要说到公款消费制度,其实与其他任何制度一样,说白了就是要告诉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而做了不可做的事情是要受到惩罚的。或许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人们一般就可以从制度本身所提倡的是什么、禁止的又是什么、违背了又是否会受到惩罚,以及得到怎样的惩罚来对制度背后的隐形价值观作出相应的判断。
在此就回过头来说说这个“天价鸡”,其实就如有关数据所披露的茅台酒有60%特供政府与部队一样,如果没有制度支撑,没有权力的随意,如果无节制的公款消费一定会引来惩处的后果,如果形形色色的公权力违规行为能够按照公众意志受到约束,那,公权力,或者说地方官员就肯定不敢如此的肆无忌惮。而反过来,现在的喝茅台酒、买“天价鸡”或等等其他,结果又怎样?或许社会公众只能无奈地说一句:官在做,天在看!
所以笔者坚持地想说一句,也不仅仅只是针对地方官员花公款买的千元“天价鸡”,现有公款消费的丑态百出,虽然表面上是权力的失范,本质却是一种制度价值观的扭曲与体现。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