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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姓消费得起茅台酒”在调侃谁呢

2012年01月21日 07:22   来源:红网   于文军

  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季克良曾表示:“我从来没有把茅台定义为奢侈品,我们的价格,远远比不上动辄几千上万甚至十几万元的红酒和洋酒,就现在中国百姓的消费水平而言,只要不是天天喝,是消费得起茅台酒的。”〔1月20日中国网〕

  什么叫消费得起?如果说一年偶而消费一次,中国普通百姓一年能买上一瓶茅台,就是XO等洋酒也能买,但这不是中国老百姓指的“消费得起”。中国老百姓指的“消费得起”,是指在平常生活中经常要消费的、也能消费的,如,十几元至几十元的白酒,等等。从这个意思上理解,2000多元的53度飞天茅台确实是中国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不要说在中国中西部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普通劳动者的月收入不多,就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月收入两千元左右的普通劳动者也占有相当数量。这样的收入水平,加上孩子上学、赡养老人、就医等种种众所周知的后顾之忧,谁舍得喝2000多元的53度飞天茅台?日子还想不想过了?这就是中国真实的民情。季克良真的不了解这个民情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最好了解了这个民情再说话。如果知道这个民情而故意就这么说,那只能理解为是在调侃老百姓了,有意思吗?

  不过,你调侃你的,茅台你涨你的,老百姓心态淡定,不理就是了,不买就是了。不喝茅台也没少什么,喝了茅台也没多什么。喝不起茅台,咱们可以喝十几元至几十元的白酒嘛!而且,谁都清楚,茅台之所以“牛”,之所以肆无忌惮地“疯涨”,完全是公款消费捧的场,这是公开的秘密。前几日在深圳两会上,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放言“茅台那么贵,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对不会到那个价格”。最近上海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说得也是,如果没有公款消费捧场,那么贵的茅台卖给谁啊!销售市场不冷清才怪呢!

  商品的真实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的结果,53度飞天茅台可以涨,但不应建立在公款消费的基础上。公款消费的钱是纳税人交的血汗钱,是百姓们的钱,公款消费应当对喝茅台酒说“不”!应让2000多元的茅台及其它昂贵的酒从公款消费的账单上彻底消失,这是中国百姓的强烈呼声。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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