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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称谓不是关键

2012年01月14日 07:48   来源:新民晚报   姜琴
    省市两会期间,取消“农民工”称谓的问题引起热议。河南、广东等省的代表、委员们纷纷提案,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呼吁取消;8位律师、学者更是向国务院寄函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

    这些建议旨在提高农民工地位,其良好动机不容质疑。但需看到,农民工遭遇的不平等待遇,不是由“农民工”这个称谓造成的。仅仅改一下“标签”,并不能从根本上改观农民工的现实待遇。真要改变农民工受歧视、不平等的现状,必须从制度抓起,从制度上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然,马上让所有的农民工都获得城市户籍,可能与我国目前的国情不符,但在医疗、教育等基础保障措施方面落实权利同享,却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却难以融入城市,播种了果实却没有分享成果”的尴尬和痛心局面。

    其实,在转型阶段,我们的社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农民工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代表委员们都把“炮火”集中在农民工称谓问题上?而且这是个老话题了。这么一个技术含量并不高的提案,成了两会的热点,委实有点让人高兴不起来。如果代表委员们真正想为农民工争取平等待遇,就不如多为他们的切身利益奔走,多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仅仅在称谓上兜圈子,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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