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引起各界关注。昨日恰逢深圳“两会”,“最牛工资单”也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政协委员张红桥表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尽管有登记,但缺乏严格监管,造成利益分配的巨大漏洞。人大代表杨剑昌则表示,由于租赁中心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1月11日《南方日报》)
深圳市政协委员张红桥一语道出了“最牛工资单”出炉的根本原因,而人大代表杨剑昌发出的追责呼声也着实让人感佩,可问题是,到底谁该为“最牛工资单”担责,我们又该如何对他们进行追责?事实上,“最牛工资单”的存在并非只是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错,在其背后担负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是否也要追责?
自2010年末网友披露到国家审计署报告成文,在此期间,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并未给予正面回应,而是任由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自说自话。而所谓的整改,据《京华时报》报道,相关部门对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深圳市相关部门对“最牛工资单”调查的暧昧态度,和事后对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轻飘飘地处理,无不体现着主管部门对惹事“孩子”的百般“疼爱”,其中哪里体现有监管应有的严苛?因此,我们不得不怀疑,主管部门是监管不力,还是本来就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有着某种利益关联,因而不惜百般纵容?这还有待进一步调查证实。
深圳市人大代表已经提出追责的要求,接下来,深圳市人大能否及时举起沉睡的质询权,让应该为“最牛工资单”事件担责的主管部门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受民意的拷问,让相应的责任人或利益勾结者受到应得的惩处,仍有待观察。而根本上,我们还需要就此封堵借公共资源肥自己口袋的漏洞,避免“最牛工资单”或“最牛休假工资单”之类的闹剧重演。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