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改” 没有竞争则没有公平

2011年12月29日 09:43   来源:千龙网   舒圣祥
    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广东、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天然气价格改革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12月28日《京华时报》)

    从门户网站的众多网友评论来看,对于天然气价格从“成本加成”定价法改为“市场净回值”定价法,公众并不十分清楚其主要意义究竟何在,政府部门和相关专家也未就此进行明确易懂的解释;但是,这并不影响公众在第一时间做出高度一致的判断:天然气又要涨价了,因为所谓“价改”本质就是要“涨价”。特别是,有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与国际接轨的前车之鉴,天然气价格的所谓市场化必然绕不开涨价的话题。

    不幸的是,公众的直觉判断能力并不差。已经有专家郑重提醒,如果全国推行该定价机制,大多数地方的天然气价格都将大幅提高,为此我们需要防止天然气暴利。有媒体将天然气价改称之为由“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可我们很奇怪的是:供给明明就是高度垄断的,无论境内开发还是国外进口,无论中间运输还是最终销售,都是两桶油大权独揽,没有竞争哪里会有公平的市场呢?

    所谓“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法,说白了就是一种价格倒算的方法,所有的价格风险都由消费市场承担,从而让中间各个环节的利润得到保障。在原油市场,它主要用来保护炼油商的利益。具体到天然气,它是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也就是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海关进口价格。问题是,在进口全由垄断企业掌控的情况下,两者的进口价格真的可算是一个“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比价格吗?

    更重要的是,进口天然气占国内消费总量的比重并不大,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1-11月进口天然气281亿立方米,占国内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4.2%。诚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所言,“进口气价格按照国产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不利于调动经营者进口天然气积极性。”但是,进口天然气在消费总量中毕竟是少数,就算有亏损也可用其他方法弥补;现在反过来,将消费量近八成的国产天然气价格一律提高到进口价格,难道就公平了吗?这不是明摆着的价格暴利吗?对国产天然气征收的暴利税,能否跟得上价格提高的幅度?

    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多采用的“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以天然气的采出成本加各项费用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它可以限制生产者取得垄断暴利,维持比较低的天然气价格;可是现在,开采垄断依旧,进口垄断依旧,销售垄断依旧,为了鼓励只占消费量少数的天然气进口,就要“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而不管占消费量大多数的国产天然气采出成本多么低,不管所谓“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是否真实存在——如此天然气价改究竟是为了谁的利益,难道不是一清二楚吗?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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