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渡医疗”还得在监管上下力

2011年12月28日 13:13   来源:东方网   罗瑞明

  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分别对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提出明确行为规范,其中要求医师应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不过度医疗。(12月27日《北京晨报》)

  医疗有很强的公益性,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又不能完全市场化,过渡市场化,处处讲效益,事事搞创收,必然导致“过渡医疗”,加重“看病难、看病贵”。

  看病贵是公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多年来采取了不少措施,如:提高公费医疗报销比例,多年来对多种药品实行降价等等,但是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据今年两会医改调查:75.8%的受访者认为看病越来越贵。关键是有只无形之手在操纵。

  目前看病贵有多种原因,但主要在于医生开处方的“手”,只要在纸上轻轻一划,能用便宜的药,尽量的加码,小处方可以变为大处方,低价钱可以变为高价药,不需要做的检查轮翻的叫你做。一些医生之所以多开、大开处方,毫无疑问在于“利”,开得越多,回扣越大,分成越多。而此种谋利与其它谋利比起来,更隐蔽,这是因为,开药治病没有固定的模式,不同的医生可以开不同的药,同一种病可以用不同的药,即使开贵药,多开药也无大碍,有着千种理由进行辩解。不准“过渡医疗”的语句出现过无数次,可是并未从根本上杜绝就在于此。

  医生乱开处方,多开药,所引起的“过渡医疗”问题并非少见,对于此问题,病患者只能是凭感觉,作为外行难以说出个所以然,可是作为专业医术人员要分辩不应该太难,医生的处方不可能扔掉,都在电脑中存着或者在档案中放着,如果真的查起来,一查一个准,可是又有谁查,又有谁当真,除非出了事故。此次重申“因病施治,不过度医疗”,恐怕光简单的说说规范还难以奏效。

  真正要避免“过渡医疗”,不单是对医生进行要求,更重要的监管、配套还得跟上,要从源头上堵住药品给回扣、得好处的漏洞,只要医院不给其回扣,只要规定不准用外药,回扣从那来,没有回扣,医生无利可图能多开吗?再则,如今一些医院实行“单病种包干”的治疗方式,想“过渡医疗”都难。因而要管住医生开药方的无形之手,要出高招,还得从制度上、措施上、监督上下大力,而不是就事论事。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