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发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往往也被地方政府刻意忽略甚至隐瞒包庇,劳动者权益成了地方政府与企业潜行交易的“筹码”。
纳税大户就可“偷漏”数千员工社保?隶属美的集团的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美的),拥有员工约1万名,缴保比例却不足四成,每年逃避应缴纳员工社保费用近千万元。
一个“巨无霸”型的知名企业,竟如此大面积“偷漏”社保,这既说明企业本身缺乏基本的市场法治意识,也折射出一些地方的行政执法存在懈怠。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是,立法明确设定的强制性义务,在中山美的却成了一纸空文。
表面上看,中山美的偷漏社保的行为,是基于节省支出的私利目的;但对此行政执法的长期缺位,暴露出地方保护主义下的企业与政府合谋。像中山美的这样每年纳税过亿元的大企业,无疑是地方政府的“财神爷”,也是一些领导干部获取政绩的重要支撑。企业为政府纳税,政府为企业提供优惠,这几乎是公开的行政规则。在追求地方经济利益的“大局”意识下,政府将职工的社保福利当做“优惠政策”送给纳税大户,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至于执法的权威与劳动者的权益,则成为任由政府部门拿捏的“橡皮泥”。
从中不难看出,长期以来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疲软的根由,不是劳动者不懂得维权,也不是执法部门没有处罚违法企业的能力,只是在地方税收的利益考量中,企业的纳税业绩成为其享有诸多特权的根据,即便发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往往也被地方政府刻意忽略甚至隐瞒包庇,劳动者权益成了地方政府与企业潜行交易的“筹码”。
在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中,越大的企业原本越要做合法经营的表率,模范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遗憾的是,我国一些地方往往相反,在行政部门的选择性执法之下,被认为与地方利益“无关紧要”的小型企业,常是规规矩矩不敢越雷池一步,甚至还得随时提防“钓鱼执法”;而那些纳税大户则能享有法外特权,乃至造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恶例。
可见,如果不能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藩篱,不能摆脱企业纳税的利益诱惑和政绩冲动,就很难确立起行政执法的权威与信誉,更难以塑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化市场秩序,即便从制度上设立层层监控关卡,也难以抵挡类似纳税大户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