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环境税,需防“羊毛”出在“牛”身上

2011年12月12日 07:28   来源:济南日报   秦淮川

   公民纳税是购买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取之于民的税收,有没有用之于民,又是如何用之于民的,公众知之甚少。在这种语境中,开征新税时,就需相关部门正视民意,回应民意,通过各种积极的举措让老百姓满意。

    近期民众频受大雾的侵扰,环境问题正在成为这个冬天最热门的话题。记者日前获悉,财政部已同意适时开征环境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将抓紧环境税法的论证评估工作,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12月11日《山西晚报》)

    环境税并非新鲜事物,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一般包括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环境税被业内人士称为“生态税”或“绿色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

    据悉,我国一旦开征环境税,电厂、钢厂、水泥、有色金属、建材以及石化等高耗能领域将受较大影响。而石油石化行业是公认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必然会成为重点征税对象。

    开征环境税,如果真能达到“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自然生态、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社会和谐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美好预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需弄清两点基本事实:

    其一,“羊毛”是出在羊身上还是牛身上?一般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但不少时候,羊毛出在牛身上。举个例子,据不完全统计,房地产商在各项环节需缴纳50余种行政性费用,共涉及约25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总体费用占全部开发成本的15%—20%。而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表示:“据抽样调查部分项目的税费,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税种设置繁杂、征收环节多,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对房地产开征的税越多,表面上是房地产商承担,实质上却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同理,对石油石化征收环境税,会不会导致油价攀升,让老百姓埋单?

    其二,“羊毛”能否用在公共利益上?开征环境税,目的当然是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需要左右开弓,一方面要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减少人们对石油等能源的消耗和依赖等;另一方面则需要把征收上来的环境税用在治理环境污染上。问题是,环境税能否实打实地用在刀刃上呢?由于我国税款使用不够透明,公众无法确切知道。

    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1292.18亿元,同比增长27.4%;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3202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23%。公民纳税是购买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取之于民的税收,有没有用之于民,又是如何用之于民的,公众知之甚少。在这种语境中,开征新税时,就需相关部门正视民意,回应民意,通过各种积极的举措让老百姓满意。有学者称,要让老百姓心甘情愿地纳税,起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议税代表;二是有退税政策,税收多了要退还;三是食税者收入公开。这里说的是向老百姓征税,其实对企业征税也是这个道理。

    环境税的步伐越来越近了,不断满足公众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诉求,新税种才能更契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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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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