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总以“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为依据

2011年10月20日 10:15   来源:华声在线   艾才琴

  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发现,与8月相比,9月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7个,持平的城市有29个。9月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增加了1个。与上月一样,近七成城市房价没有出现上涨。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3%。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说,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松动,房地产调控取得积极成效。(10月19日《新京报》报道)

  按理说,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这是很多普通老百姓都希望听到的好消息。但是,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和“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论调,民众好像并不是十分认可。相信很多普通老百姓和笔者一样,对国家统计局“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论调,既没有兴奋,也没有悲愤,感觉这样一种论调好像早已与己无关,甚至感觉这是一种自说其话。

  应该说,老百姓是最通情达理的。老百姓对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论调不认可,是因为大多数老百姓并没有真正感觉到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而民众没有感觉到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部门长期以来都是以“70个大中城市”房价的涨幅、跌幅情况作为当前我国房价涨跌判断的依据。

  如国家统计局一般每个月都会发布一次有关房价涨跌方面的信息,而有关部门每次对房价涨跌方面的判断,都是以“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跌情况作为判断的依据。不可否认,选择“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跌情况作为衡量我国房价总体的涨跌情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等,再以“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跌情况作依据,来衡量全国房价涨跌等情况,就有点以偏盖全了。

  当前,人们对房价居高不下意见纷纷,早已不再是“70个大中城市”了,对于那些三四线城市的老百姓来说,意见甚至更大。以为数众多的县城来说,房价早已成为“天价”。笔者所处的地方是中部欠发达地区,而笔者周边的县城,其房价都早已达到了每平米五六千元,而这些县城的人员收入水平难以与“70个大中城市”相提并论,不少县城人员的工资每个月只有一两千元,每个月三四千元那已经算是少见的高收入者了。

  相比较与三四线城市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县城,“70个大中城市”真是太少了,何况“70个大中城市”充其量只能代表者“大中城市”,众多的三四线城市甚至是县城类的五线城市,根本不是“70个大中城市”所能代表的。因此,以“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跌情况来判断全国房价涨跌甚至走势等情况,不但不符合实际,民众不买账,更有带来国家宏观决策方面的误导,其危险无不大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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