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均快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跑赢CPI。(10月18日中国网)
就我国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长跑赢CPI”的统计结论,相关数据显示,1-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7%。而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788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1元,同比名义增长13.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确实,从数据来看,9个月来收入实际增长的7.8%显然比CPI上涨的5.7%要高,说“跑赢CPI”并不夸张。然而,对于一个数据和理论上的“跑赢”能否真正给公众带来实惠却值得怀疑。
上述连续9个月的居民收入涨幅显然是个平均数字。也就是说,理论上虽然城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涨幅超过了CPI,但处于“平均线”和“平均线”以下的部分人群,是不可能感受到跑赢后的好处的。这个“平均收入增长”是客观上被动拉高的“增长”,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在大量沿海省份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资金周边困难的情况下,这部分企业所属职工几无涨工资可能;在出口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大量出口企业也同样面临利润缩水难题,这些企业在今年以来有能力给职工涨工资或涨过工资吗?
诚然,在一个工资总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肯定会有部分社会群体今年以来工资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如中部西部由于政策引导到位,新兴产业和企业职工收入呈上升趋势;部分投资领域由于国际性价格上涨因素,利润提升涉及收入增长;垄断行业尤其是垄断油企类的企业职工,“稳赚不赔”是其主要特点,这些行业企业职工实现上述的“跑赢CPI”一点问题也没有。吃财政饭的部分公务人员群体,也应属于提升“平均数”的那部分群体。这部分实现了涨工资和因为涨工资而事实上拉升了“平均工资”并最终让收入跑赢CPI的人群,当然会在“跑赢”的过程和结果上得到实惠。
但“平均数以下”的人群呢?这些人群实际上工资收入涨幅极慢或基本上没有涨工资,这部分人群和持续“奔跑”的CPI相比,不仅没有“赶上去”反而是相对的“倒退”着跑的,他们又如何感觉到“跑赢”的喜悦?CPI是一个普适性数据,虽然也是一个“平均数”,但这个平均数却是“实打实”的、之于任何一个群体都是有效果和有直接作用的。一个持续“恒定有效”的CPI的高企,和一个事实上“被平均上来的收入数据”,某种意义上并不具备平等的可比性。即使是真的“跑赢了”,也只是对少部分人有利好而不惠及于全体。
解决收入“跑赢CPI”之后公众感觉上的“疏离”,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降物价”而不是让一个平均工资数和CPI赛跑。物价和CPI息息相关,同样属于一个所有公众无可回避、感同身受的一个数据。物价降下来,不仅会让富人获得实惠、穷人(不涨工资的人)也会同等获得实惠。“物价真正降下来”,肯定比“工资涨上来”更靠谱,这个道理不难理解。而且,构成CPI上涨的因素也不过是“蔬菜涨起来、一头猪给拱起来”的,解决了居高不下的物价问题,某种意义也就是拴住了倔强上涨的CPI的“牛头”。“涨工资”和“降物价”相比,公众会选择哪一个?答案不言自明,致于如何真正让物价降下来,有诸多经济学家支招,似乎不需要笔者一一赘述。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