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二连三的民企老板跑路事件把温州的民间借贷推到了风口浪尖。据律师称,“官银”进入民间借贷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实际上,公务员资金进入高利贷的通道是一条“权力寻租”途径,凭借职位之便,以“办事通融”和“放高利贷”进行交换。(9月29日《南方日报》)
其实,温州民间借贷风波早就有过预警:今年4月份来,温州多家知名企业倒闭,老板潜逃;5月份,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浙江民间资本的利息平均水平实际为借款月息3%(年息36%),贷出月息10%(年息120%)。而今,温州民间借贷终于在银行催逼债务的情况下发生资金链条的断裂,并导致了“多米诺牌骨”效应。
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瞬间爆发,让笔者想到2008年发生在湖南吉首的一起震惊全国的非法融资案。该案同样是由于民间企业为了扩大发展,十多年间,各企业纷纷面向民间大量募集资本,官员参与高利贷放债也是“公开的秘密”。最终,在官员一夜之间将自己名下的资金和红利取走的情况下,导致企业资金链条出现断裂,“非法融资”瞬间暴露,数百万民众被席卷进来。
事实上,民间借贷的风险不只发生浙江温州、湖南吉首。据报道,辽宁省银行存款增速连续三个月下降,银行信贷紧张,有2/3的企业贷款需求无法满足,迫使中小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目前沈阳市及辽宁省民间借贷之风愈演愈烈,年利率达20%以上,而小企业的平均利润只有5%—8%,民间高利贷酝酿着大风险。此外,江苏泗洪县、厦门市、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也同样存在。
在这一起又一起民间借贷危机中,官员参与高利贷放债早已不是秘密。也正因为他们的参与,使得民间借贷逐步升温,进而演化成难以收拾的局面。可以说,地方政府正在成为民间借贷风波推波助澜的角色。单以温州民间借贷风波而言,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在民间借贷兴起时,对经济结构采取调整,同时加大风险调控和应对,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在官员参与高利贷放债时,及时予以叫停和给予参与放债的官员应有的惩罚,又何至于演变到如今这般境地?
当官员参与高利贷放债成为“公开的秘密”,无疑给民众释放出一种民间借贷无风险、且大有可为的信号,更多的资本将由此卷入其中。但结果往往相反,官员参与高利贷放债,往往习惯于凭借职位之便谋取暴利,而一旦借贷企业资金链存在问题,官员又可以凭借权力全身而退,最终受害的只会是普通民众和借贷企业。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