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地沟油流向餐桌”

2011年09月14日 09:42   来源:长江日报   张贵峰
    近日,公安部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这是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侦破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并通过粮油公司销售给群众的案件。由此,“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传闻得到证实。(中广网 9月13日)

    从刑事办案的角度看,“地沟油”案件“首次成功侦破”的价值,确实非常可观。如果进一步从食品安全、预防“地沟油流向餐桌”的角度来看,该案件成功侦破还有更多价值。

    该案的破获,再次确凿地证实了“地沟油流向餐桌”传闻的真实性。记得去年曾有研究“地沟油”方面的学者向媒体表示,“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对此,不少地方的监管部门却不以为然。上述案件的成功破获,显然表明地沟油不是一个传说。

    该案的破获,也再次证实了“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其实非常简单、并不复杂”的事实。正如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显示,“使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大致分为水解、蒸馏、分体3步”。而在此前,一些专家和监管官员告诉我们的却是,“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技术工艺复杂,一般人难以掌握,且炼制费用昂贵、得不偿失”,“把地沟油提纯到食用油的水平,成本相当高,几乎是不可能的”。

    毫无疑问,就有效预防“地沟油流向餐桌”而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常态性监管防范,与公安机关的个案侦破打击,一样重要。据悉,此次公安部门破获的加工窝点,地沟油产量“达每天数十吨”。这意味着,该案所见证的“地沟油流向餐桌”问题,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目前针对“地沟油”监管的技术标准,亟待健全完备。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对于“地沟油”,我们仍然没有统一有效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什么是地沟油,为什么不是,还无从准确判断。另一方面,确保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真正对食品安全负责,目前这种“谁都在管,谁也没真正负责”的局面,必须尽快改革。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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