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被推后。据称,在《工资条例》草案中,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遭到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反对,而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据8月22日《济南日报》)
在这个“用工荒”持续蔓延的时代,“难产”的《工资条例》就像一面镜子,不过却是一面哈哈镜,照出了各利益方的百态生相。
《工资条例》针对的是全国企业用工薪酬制度,旨在打造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体系,解决“同工同酬”的难题,让所有的企业劳动者都能得到平等的对待,并以最低工资标准和涨薪机制来为劳动者托底,使他们获得与企业共成长的机会,能够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压力,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这是一部对企业劳动者非常有利的法规,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其立法精神是保障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活出尊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许多政策、法律都需要加以修正调整,方可适应未来的发展,而改变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劳动者权益为重就是其中之一。
以往出于发展经济第一位的策略,在遇到劳资纠纷的时候,政府部门过于偏袒企业方面,甚至公开纵容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而对劳动者却常施以行政和司法压制,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申张。但“用工荒”时代的来临,则在逐步改变这一状况。为解决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各地政府部门均在出台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吸引劳动力,薪资问题也得到一定的缓解。
《工资条例》草案规定的部分条款,在现实中已经处于实际操作中,比如工资协商机制、最低工资标准等,都是这些年很热门的议题,是企业容易接受的底线,同时也是较容易通过行政手段来推动的部分,而且地方政府也有为打造政绩而积极行动的动力。相比而言,同工同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则将直接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对于部分竞争力较差的企业,很可能会因此而陷入绝境,抵触情绪自然也就极大。
从长远趋势来看,《工资条例》是必然要通过的,目前的拖延状况,除了立法者的犹豫不决,也与利益集团的游说有关。不少专家就曾撰文为企业呐喊,声称《工资条例》就是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能突进宜缓行。可是,这一缓就是三年,金融危机乌云压顶的形势已经过去,世界经济复苏虽然缓慢,但已摆脱了最困难的阶段,真不知道还要拖延多久,才能迎来所谓的最佳时机?
而对于企业来讲,与其被动抵触《工资条例》的来临,倒不如早日看清形势,加强企业自身竞争力,摆脱低档次竞争格局,多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谋福利。阿里巴巴中国公司近日耗费巨资,给基层员工发放物价和子女教育补贴、提供无息购房贷款、帮助解决员工子女上学问题等举措,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正如马云所言:“改善提升员工的生活品质,让员工生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更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