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居”,除了调控房价,加大廉租房的投放外,今年两会期间,对于空置房的激活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有人建议向空置房收税,有人建议政府“回收”出租,而全国政协委员常兆华的建议是,把空置房强制征用做廉租房。“空”置房怎么才能“满”起来,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全国660个城市总共有6540万套住宅电表读数连续6个月为零”的媒体报道,曾让舆论一片哗然;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则表示,目前国内有3000万套以上空置房。我想,这恐怕也只是一个保守的预估数字。
我们对住房需求的分类,有自住型需求、改善型需求、投资性需求、投机性需求的划分,然而它们之间的界限始终并不清晰。打击起来,自然也就容易靶心不准。相比之下,长时间的空置房显然不应属于合理的住房需求,而我们只要明确了空置房的定义,将楼市调控的大棒瞄准空置房,必然更有可能取得调控的效果。无论是遏制房价炒作,还是遏制房租上涨,这应该都是一步好棋。
那么什么是空置房呢?我认为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以及既不自住亦不出租长期无人使用的房子,都应该算空置房予以治理。对于囤积在炒房者手中的空置房,究竟空置多久就应受惩处,丹麦的规定是房屋闲置6周以上所有者就会被罚款,我们也许没必要那么严格,一年时间总该是足够宽容的吧?当然,为了避免误伤只有这一套房子,却因出外打工或者暂时无钱装修而空置的特殊情况,可以规定:登记为常用居住地址的空置房可以免收处罚,但一户家庭只能登记一处房产为常用居住地址。
试想一下,全国每年新增商品房源不过900多万套,就按空置房3000万套的保守预估数字来计算,那也是三年全国新增商品房源的总和,当这么多的空置房因为国家政策而必须被推向市场,无论是对高企的房价还是高企的房租,都必然会起到有效的遏制和打击效果。
总之,让房子从金融投资品重回生活必需品,恢复房子的居住功能,打击空置房是一个必不可缺的重点领域。楼市调控该是向空置房动刀的时候了。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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