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不是收入差距大的理由

2011年02月16日 11:06   来源:东方网   肖华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称,中国行业间工资差距的确比较大,但并非全球第一。该机构表示,按照大行业来划分,中国行业间收入差距约为4.7倍。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这一说法,是回应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全球第一的说法。说中国行业间收入差距约为4.7倍是按大行业划分来看的。其实,对很多人来说,我国收入差距究竟是按大行业划分看,还是按细分行业看,并没有多大意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有的行业收入明显高于一般行业。如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证券业是最低的畜牧业的15.93倍。现在最关键的是如何缩小收入差距。

    在人社部劳动工资所的这项研究中显示,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行业有7个,分别是: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基本上属于竞争性行业。为什么竞争性行业收入较低呢?难道竞争是收入低的理由吗?

    一个市场越成熟的国家,市场竞争就会越激烈。我们的很多改革都是围绕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来的,因此竞争性行业会越来越多,行业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但是这不能就意味着进入竞争的行业的劳动者收入和其他行业收入差距会越来越大。如此,人们又怎么能支持改革。

    改革带来竞争,但是竞争不是意味者劳动者收入低,而应当是劳动者收入应当有合理的增长。越是改革带来竞争的行业,应该是劳动者收入差距越小的行业,可是现在我们看到竞争的行业,收入和其他行业差距越大。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我们一直提倡,改革的成果要让人民共享。换句话说,越是改革,越是竞争的行业,劳动者的收入越合理,这才符合改革的成果要让人民共享。改革会带来竞争,有的行业可能越是改革竞争越激烈,这应当是好事,可是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竞争越激烈的行业,收入差距应当越缩小。可是现实却是我们的低收入行业,都在竞争的行业,这能算正常吗?

    为什么我们的低收入行业都在竞争的行业,可能和我们的改革不彻底有关。有的行业还存在着垄断,有的行业虽然存在着竞争,但这样的竞争存在着不平等性,或者说劳动着根本没有话语权,竞争的是单位和单位的竞争,而不是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竞争。更可怕的是,在有的地方还存在着政府部门过度保护用人单位,当用人单位嫌劳动成本高时,政府部门就千方百家计的帮助用人单位说话。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在有的地方出现了劳动力紧张,一些地方不是从提高劳动者待遇出发,留住劳动者,而是通过行政手段,不让劳动者外出。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能高吗?

    为什么改革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恐怕和我们的指导思想有关。现在很多地方,评价改革成功是否,最重要的标准就是,能否带来经济效益,能否增加政府收入。所以很多改革都是以这一指导思想来改革的,而很少考虑劳动者的利益。有的改革虽然带来经济效益,但是这样的改革“成功”是以牺牲劳动者利益为代价的。

    现在我们的很多低收入行业出现在改革的行业,出现在竞争的行业,说明我们的改革成功是否,不能再以增加政府收入为唯一标准了,还应当看能否增加这个行业的劳动者收入,使他们的收入能合理,把这也应当作为一个重要标准。

    我们呼唤着这样的改革,我们期待着竞争的行业劳动者的平均收入能高于不竞争的行业,这样的改革才会得到群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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