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属山东省省级贫困县,然而,24栋“别墅”在蒙山脚下已建一年之久。蒙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称,这是为了支持新农村建设,可以搞农家乐,进行旅游开发,相关的手续是边建边批。(1月17日 新华报业网)
贫困县向来喜欢“富折腾”和“不差钱”。蒙阴县在山东属于贫困县,但土地财政在该县照样风风火火。建设别墅,意思在于“新农村建设,可以搞农家乐”。但是,这样的别墅群正在对外出售。一期一栋30万,二期一栋50万。试想,这是什么“新农村建设”呢?新农村建设是为了农村的发展,而建设别墅出售却是为了赚钱,明显是土地财政在作祟。
土地财政,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畸形支柱,本身就是挂了GDP的幌子发展自己财政的途径。这样的发展之所以畸形,在于其违背了经济发展得规律,仅仅是为了经济总量的上升。而如此上升与民生的改善相去甚远。这次,土地财政披上了“新农村建设”的外衣,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进行招摇撞骗。而关于手续,蒙山管委会的说法是“边建边批”。一个“边建边批”就说明了事情的真实性,而一个项目应该是先审批再建设。如此主次颠倒的“程序”也就嘴巴打在了自己的脸上。
这样的“别墅群”建设在国土局没有相关手续。那么,就是“违规建设”。如此“违规建设”,为什么一年之久当地相关部门不闻不问呢?可见,对于建设别墅群,国土局和管委会是存在严重失职的。而蒙山管委会作为其开发的政府部门,理应是其土地财政的最大受益者。可以说,没有利益的驱动,蒙山管委会不会搞如此披着羊皮的狗肉。所以,贫困县的“别墅”群依旧是土地财政惹的祸。对于此类的别墅建设在全国各地不是“首例”。
面对别墅群,动辄30万的天文数字,搞“农家乐”可见是搞得天上去了。新农村建设是为了改善民生的一项利民工程,而不是一种形象工程,更不是打着土地财政的幌子进行敛财的手段。对于民生无益,对于经济无益。这仅仅是一种变相的土地财政。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从根源上发现程序上的失误,加强民众的监督和管理。而上级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应该公开透明,唯有如此,才能尽量减少违规建设的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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