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难产,难的不是税而是人

2011年01月05日 11:09   来源:红网   陈庆贵

  对居民自住房屋征收房产税,这一贯穿2010年全年的政策悬念至今仍未现形(1月4《重庆晚报》)。

  对房产税究竟该不该征、如何征、何时争的争论和传闻,2010年以来大略恐怕已经有了N次,我已听得耳朵生茧。让我不可思议难以置信的是,从2010年争到2011年也没争出个结果,如今似乎越争越让人犯糊涂,越争离房产税开征的日子越远。

  房产税究竟有多难?一点不难!稍具税收常识者皆晓,房产税在中国并非新税种,1986年10月即在城市县城等按年征收。当时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目前拟议的房产税改革,说白了就是取消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优惠,将征税对象扩大至个人非营业用房产。显然,要对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避免开征新税须要经过人大烦琐立法程序的“捷径”,便是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取消免税规定。

  在我看来,房产税也根本不存在难产事由。从理论上讲,此前,在政府强调税收调控楼市背景下提出对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既将税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又弥补了中国居民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空白,如果施行顺利,则能“一箭双雕”收到打击炒房囤房和减少地方土地财政冲动的效果。再从操作层面计,房产税不开征又岂能验证实际效果如何?开征能否达到预期效用,完全可以确定先行试点地区,再用试点实际效果定夺是否在全国开征。退一万步说,即便开征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失败也无碍全局,大不了试点地区停征不在全国开征。

  房产税到底为什么难产?与其说难的是税,毋宁说难的是人。事实亦然,房产税难产的背后,至少让我看到“四种心态”。首先,优柔寡断。房产税开征的相关信号在2010年“新国十条”和“国五条”中多次明白释放,并由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布某地某时开征的传闻讯息,然而人们的期盼一次复一次落空,房产税就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其次,朝令夕改。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官方对房产税的表态悄然生变,其中涉及房产税的表述改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与去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提出的“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迥然不同。再者,政出多门。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透露,目前两部委已经达成一致,整合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新税种———房地产税。这和地方上报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并不一致。此外,投鼠忌器。一位参与地方改革研究的专家表示,“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最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地方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实际覆盖面很窄,仅仅是针对少数高端房产。而按照先前媒体的导向和说法以及多数公众的理解,政府对居民住房征税的目的是要压低房价。而这一中央政府默认社会公众一度渴盼的目标,恰恰是地方政府的现实担忧。房产税开征涉及千家万户,有地方政府担心,先行试点会导致市民抵触。此外,现下各地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逐年上升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他们在保有环节征税的积极性当然大打折扣。

  将房产税放于中国房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审视,难产归根到底是个决策力执行力的问题;从中大抵也不难找到楼市调控陷入“屡涨屡调屡调屡涨”尴尬的导因。要解决房产税难产的问题,当首先破除“四种心态”。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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