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别成“老虎机”

2010年12月30日 06:56   来源:齐鲁晚报   刘红杰

  笔者和朋友最近遇上了同样郁闷的事。笔者去银行ATM机取钱,ATM机响了半天,把卡里的钱扣走了,但没有吐出半毛钱来。经过跟柜台人员“报告”、查系统监控,几天之后,笔者拿到了原本早该拿到的300元钱。

  朋友到银行ATM机上存钱,ATM机确认的数额竟然比她存进去的数额少了1600元。工作人员对此事的反应习以为常,“这样的事常发生,您还记得您存了多少钱吗?我们查一下。”让人听罢倒吸一口凉气,这是ATM机还是老虎机?

  ATM机会变的魔术还真不少,吞卡、吐假币、多吐少吐、密码被窃……归结起来其实就是安全问题,以及出了安全问题该如何划分责任。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许霆案”。2006年4月21日,在广州当保安的许霆利用ATM机故障取款17.5万元后潜逃,一年后落网,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改为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今年7月30日,许霆获得假释。但银行在其中就没有责任吗?不该为自己的故障承担责任吗?

  但是,ATM机却仍旧是那个ATM机,对此,公众没有任何办法。难道这公平吗?客户占了银行便宜的事情一出现,银行就会拿着客户的详细资料和摄像头告到法院,客户基本就要败诉,要么犯了盗窃罪,要么是不正当得利。银行要是占了客户便宜,客户手里有什么呢?客户忽悠银行就是犯罪,银行忽悠客户就是机器故障。ATM机不应该仅仅是个技术问题,还应该是个法律问题。

  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作为ATM机的提供者和最终控制者,商业银行应该比使用者承担更多的责任。银行业监管机构进一步履行好监管职责,不能只审批、发放许可证而不履行监管义务。

  不然的话,客户宁愿花上两三个小时在柜台前排队,也不愿意光顾ATM机,不但客户办业务等待的时间长,银行前台业务压力也骤然加大,往往最原始的,有时候却是最安全的。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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