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宣布,降低17大类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19%;北京宣布12月1日起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用药实行“同城同价”,药价均降16%;卫生部官员表示,5年内个人承担看病费用比例减至30%以下,达到国际水平。
接连几天里,三条新闻,一个目的:降低药价、减轻百姓负担。每一条分开读来,都足以让人欢欣鼓舞。2010年已近年底,这些密集出台的新政,也不由让人对新一年里造福全体国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寄予新的期望。
以第一条政策为例。所谓“单独定价药品”,多半指的是外资企业生产的专利药、原研药,也就是医生开方时常要询问我们用不用的“好药”、高价药。曾有媒体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统计出外资原研药平均价格比国产药高出1311%、最高是国产同类药43倍的结果。逼令这些受市场追捧的主力“好药”“贵药”降价,据说在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还将取消“原研药”概念,要求其周期性降价,无疑在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家负担和引领药品定价走向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至于5年内将病人自掏腰包负担的部分下降到30%之内的制度设计,恐怕更是不少老百姓“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大好事。
近10多年里,为解决药价虚高、看病贵,政府已有过多次努力和多种改革尝试。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到各省市级医院用药实行统一招标制,从核定药厂出厂价、限定医院最高加价15%卖给病人,到强调医生不得开“大药方”……光是发改委层面的药品降价,就前后经历了20多轮,每一轮,都有减轻病人负担若干亿元的预期“效益”。而落实到百姓层面,感受却并不明显,“药价虚高”、“看病贵”仍然是整个社会不能承受的重。前一段曝出的出厂时15.5元、医院卖给病人变成213元的“天价芦笋片”丑闻,即可为此注脚。
我们似乎一直在期待着,能有某个“绝招”一出,就能终结“看病贵”的顽疾。却忘了,医药体制改革、药物价格管理,原本就是世界性难题,何况又是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环境“一年一个样”的剧烈变动期,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远没有建立和完善的背景下。真正要根治顽疾,需要的不仅是频频出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要着眼全盘,做好科学而审慎的系统规划,全民医保和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医院运行和监督机制到基本药物制度、医药分家等等,皆为一体,系统考量。否则,单方虽好,一进系统的现实环境,便会失效,或者干脆被念成歪经。
希望这一套新医改的组合拳,能有实效。一个“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药环境,百姓们已等待得太久、太累了。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