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物价不仅要“有能力”更要运用能力

2010年11月24日 09:42   来源:荆楚网   宋强

  数月来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引发了部分居民对通货膨胀的担忧。发改委官网发文称,目前中国社会总供需基本平衡,政府调控手段日趋完善、经验不断丰富,中国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11月23日《新京报》)

  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困扰,成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绊脚石”,从居民对通货膨胀的担忧来看,物价上涨很有可能成为危害社会稳定一大隐患。发改委发文称“完全有能力稳定物价”,结合近期中央接连出台组合遏制物价上涨的政策,我们是应该相信政府是拥有维持物价稳定的能力的。但是,物价上涨并不是短期性问题,仅仅稳定住物价也不是当前市场调控的全部。因此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有能力”,而是如何进一步的运用能力,切实保证市场经济健康与居民生活稳定。

  稳定物价,首先要做的是稳定公众的情绪。对物价持续上涨的不满,对政府调控政策的质疑,已经说明公众对政府存在信任上的折扣。当前稳定物价,不仅要针对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政策,还需要针对公众对一些部委信任度较低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调节公众的情绪。只有取得公众的信任,针对性措施才会得到更广泛的支持和更有效的实施。

  “有能力”稳定物价,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行动来证明。目前公开消息提到的出手遏制物价的国家部委,已多达7个,但是这些政策仍是对物价问题的针对性政策,这未免有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何我们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何不能保证物价开始有计划的下跌?怎样建立价格调控短期举措和长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机制?还有屡受公众诟病的监管不完善,垄断集团把持石油高物价等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认真思考,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去完善解决。

  从当前情况来看,仅仅断定“有能力”稳定物价是远远不够的,部委联合出台的短期行政手段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是任重而道远的事,我们仍需要进一步的行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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