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就杭州知名网站“19楼”曝出的多家医院医生收受回扣事件,浙江省卫生厅向社会通报初步调查情况,称部分医护人员存在收受礼物和接受请吃情况。据新华社报道,由于调查主要依靠被曝光医院的自查,对公布的调查结果诸多网民表示质疑。
没有公开就没有真相,没有利益回避就无法确保公正。自查是必要的,也是廓清真相的关键起点。但显然仅自查远远不够。道理很简单,无论老子调查儿子还是自己调查自己,在利益自保的本能驱动下,难免陷入矫饰事实或者遮蔽真相的泥淖之中。
不少网友认为,调查必须打破行业的范畴,浙江省司法机关或浙江省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应牵头负责调查杭州医疗回扣事件,整合工商和司法力量形成合力,以此为突破口,整顿医疗回扣。应该说,这一建议真诚而富有建设性。毕竟,医疗回扣事件不是简单的部门丑闻,不仅涉及职业道德,而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早在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医生收回扣将不再仅仅属于职业道德或者纪律的范畴,而被归入商业贿赂,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显然,医生收回扣绝不是医院自查一番那么简单。
我们欣喜地看到,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已经就杭州医院“回扣事件”予以回应,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而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比较严重的相关人员,依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该说,这一表态的立场十分鲜明,对卫生部门的害群之马绝不“护犊子”,也表明了扫除业内腐败的决心。
诚然,在不少地方,医生收回扣已经异化为公开的潜规则,这直接加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并且败坏了卫生行业的形象,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但回扣之风屡禁不止,违法成本过低是很重要的原因。正如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政府在治理药品回扣问题上惩罚力度不够,很少有人因收回扣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
法律尊严不可亵渎,民众疑问不可不理。期待司法部门介入杭州医院“回扣事件”,使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处;更期待制度能够进一步健全,切实保障患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