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说,近期大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建议对低收入群体予以适当的补贴(11月11日《山东商报》)。
如果发改委有关官员的建议能够落实,对于低收入群体、贫弱者当然是一桩好事。一二百元、三四百元或者更多些,最终让贫困者多吃几顿肉而已,一旦没“补贴”了,“肉”还如何吃?怎么能长期吃?这才是有关方面最应该思考的问题。
发放补贴以安民心,并抵消方方面面生活消费品的持续上涨,也仅仅是一个“救急不救穷”的功能。从其它国家发放补贴(红包)的形式来看,譬如在新加坡给公众发“红包”是一个长期性的制度,是国企或国资赢利后的“法定分红”性质。有关部门想到发“补贴”,很亲民,很好,只是,假设这种发“补贴”的工作放在平时、是一个持之以恒的惠民举措,是不是比这种“临时抱佛脚”性质的“救急”补贴要更高明、更亲民?而且,我们的大量垄断国企连年巨额赢利,也并不是没有这份实力。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