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补究竟应该怎么“补”

2010年11月01日 06:28   来源:西安晚报   杨 涛
    10月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十七次会议完成了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报告,报告建议,政府应为低收入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助。同时应加快保障房立法进程,将住房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10月31日《华西都市报》)

    全国人大提出,“政府应为低收入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助”,可谓切中肯綮,值得称道。而广东中山市更是在今年2月就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开始给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最高租赁补贴标准达700元/月。我们担心的是,这种房补的新政,会不会成为官员和富翁的盛宴,既让纳税人额外埋单,又让“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再现。

    以经济适用房为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一种比较好的住房保障措施,但在一些地方,官员和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购买经济适用房。如郑州市龙鑫苑小区有388套经济适用房,其中面积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但是,这个小区数百套住房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而像郑州这样的骗购经适房的事件,并非孤例。

    当然,官员觊觎经济适用房,富翁们也不甘落后,他们同样可以通过权力寻租或者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来获取经济适用房。

    在深圳,经济适用房桃源村三期地下停车库里,停着相当一部分20万元以上的车辆,其中不乏宝马、奔驰、奥迪、凌志等名车。他们是怎么摇身一变成为中低收入者,又怎么成为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的,我们不得而知。

    除了经济适用房,就连低保,居然也成为了一些官员的盛宴。江西省在今年低保普查中,一次性取消7383名基层干部亲属的低保待遇;而重庆市城口县人事局一位副局长兼编制办主任的夫人冉某竟然吃着三份低保。吃低保在一些地方居然成为了有身份的象征,有吃低保者自称“吃低保不意味着你是低收入户,而是意味在地方上有关系。没有关系,穷得叮当响也吃不到低保,有关系,富得流油低保照吃”。

    可想而知的是,一旦房补确定为政策并在全国得以推广,房补也逃脱不了被一些人觊觎的命运。所以,在出台房补政策前,得制定出防范办法。比如做到程序公正,申请、核查和发放全程公示,欢迎媒体和公众监督。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加大打击力度,将骗购经济适应房、骗低保、骗房补等规定为骗取公共福利罪,给予处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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