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金委回应央企高税负的质疑说,高税负未转嫁给消费者。其实高税负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而税负转嫁是税收的基本特性,国资委的说法只能说明其无知和不负责任,要想很好的说明这个题,必须搞清楚这样几方面问题:一是如何计算税负;二是税负转价机制;三是国资委想说的和应该说的是什么;四是央企的属性是什么。让我们来简单分析吧。
一、关于税负计算问题,税负顾名思意就是税收负担,用所贡献的税收与创造的国民收入之比来衡量。这个概念用于国家间比较较为可靠,用于企间比较就不那么科学了,因为各个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并不等于其账面上实现的国民收入,这个听起费劲,举例说明更清楚些,如某烟厂实现销售100亿,相应消耗20亿,实现GDP80亿,纳税50亿,难道能说明是该企业创造国民收入是80亿,税负是63%吗?国资委肯定那么说,但你把这些香烟卖到外国去看看,能销售几个亿?能实现多少GDP和税收?这就本人坚决反对的垄断问题,垄断是通过垄断价格强行多瓜分了国民收入,对社会经济极度摧残。而这些垄断的都是央企,明白这个了,也就明白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过的一句话:“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国企搞不好的时候你们骂,现在我们国企搞好了你们还是骂呢?”
那么如何比较税负呢?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按市场均衡的办法去计算各自的税负,然后再减去政府各项补贴,来进行比较。这样你就会知道是民企税负重了。本人只是业余理论研究者,不掌握央企的真实数据,没法给出一个答案。但本人在基层收税30年,对这个还是心中有数的。
二、关于税负转嫁问题,现代税收理论指出,税收分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不能转嫁的,间接税是可以转嫁的,这是常识,说没有转嫁肯定是睁眼说瞎话,当然说直接也可以转嫁的也是错误的,利用垄断把税收转嫁给别人实际是提高了垄断价格,那是价格问题,不是税收问题,如果你不垄断的话,你再转嫁试试?
三、国资想说什么和应该说什么问题,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想说的无非是想在人民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成绩,可以理解,一年干下来没功劳还有苦劳吗,国民对他管理的孩子(央企)不满意,他当然要给孩子晾晾成绩的啊,可国民就是不理解,所以主任实在是不明白啊。
我倒想说说国资委应该说什么?国资是国家的国资委,而国家是人民的,也就是说,人民是主人,国资只是为人民办事的一个机构,搞清楚这个也就知道了应该如何说了,如果国资委对人民报告或者说公布一下央企情况,不作结论性的东西,人民还能说什么呢?可国资委低估了人民的智商,非得先给个央企税负高的结论。不本官太小的话,我定会当面告诉他们的,希望国资能看到我的建议。
四、央企的属性问题,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我也只能点两句,央企就是中央国有企业,可以说是真正的全民企业,理论上是每个公民都有份儿,全体人民都是股东的。可实际是只有少数人有份的。用我二十年前讲课说过的话,全民企业是谁占有就是谁拥有的企业,不信,我明天得了癌症,生命快完了,想用属于我的一份去治病或者加紧享受一下,可以吗?肯定不行,但国资委的人肯定行,央企内部的人肯定行。这就是央企的属性。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