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提薪需要“精确制导”

2010年06月04日 09:12   来源:中国网   叶祝颐

  5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收入分配结构问题进行了密集调研。调研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这个建议我们会呼吁,但目前还在调研过程中,还没有形成最终的调查报告上交。”(6月2日 《第一财经日报》)

  近段时间,有关工资的话题被密集提及,不仅全国人大财经委在积极建言献策。据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也就此展开了调研。还有消息说,人保部正在酝酿出台《工资条例》,拟将工资协商、同工同酬等热点问题写入工资条例。尽快出台政策措施,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报酬,扭转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的尴尬局面,势在必行。

  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建议类似,人保部提出过“化税为薪”的建议,探索税收优惠等措施在内的新思路:对提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来促进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从本质上讲,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帮助企业涨工资,与人保部提出的“化税为薪”建议有不少相通之处。即政府把一部分税收让渡给企业用于给职工涨工资。只是两者提出的减税群体略有区别:人保部建议给困难企业减税,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给竞争性行业减税。

  在我看来,部分企业工资水平不仅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也滞后于物价水平与税收负担,确实应该增加。通过给企业减税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不仅有利于企业产业升级,缓解 “用工荒”。也有利调节收入分配,扭转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的局面,消解民众的物价焦虑感,可谓适逢其时。

  美国汽车大王福特一百年前对工资问题有一段经典的论述:“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其实,福特的话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借减税助推企业涨工资,实际上体现了政府的公共责任。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份,全国税收收入完成17702.55亿元,同比增收4678.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9%。税收增长速度不仅高过工资增速,也高于GDP增速。税收增加意味着国库更加充盈,当然是好事。但是税收增长过快也意味着纳税人经济负担的增加。因此,在国家税收大幅增长的前提条件下,政府对应出台一些减税措施让利于民,既有可行性也有必要性。而减轻企业税负,有利于中小企业、困难企业提高利润空间,为职工涨工资提供动力支持。也有利于中小企业、困难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创造发展机遇,提高竞争力。

  换个角度讲,减税助推企业涨工资的建议虽好,但是如何把减税涨工资落到实处,给低收入职工带来实惠,是一个具有技术含量的话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在采纳减税建议之间,要把握公平导向,精确制导、阳光操作,把减税实惠送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中小企业、困难企业与部分竞争性企业,避免垄断行业与富裕企业搭减税便车,甚至趁机偷税漏税。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完善制度设计,给享受减税待遇的企业约法三章。督促这些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工会组织要积极促成工资协商制度,增加职工谈判话语权,让涨工资由愿景变成现实。避免政府让渡的减税利好被企业截留,广大劳动者最后“口惠实不至”。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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